苗栗竹南焚化廠底渣變身再生建材 7成用於透水道路
苗栗縣竹南垃圾焚化廠每年處理約12萬公噸垃圾,產生近2萬公噸底渣。經底渣再利用處理後,轉化爲可用於公共工程的焚化再生粒料。(呂麗甄攝)
苗栗縣竹南焚化廠底渣經處理轉化爲焚化再生粒料,其中7成用於透水道路,落實資源循環,兼顧環境永續與城市排水功能。(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苗栗縣竹南垃圾焚化廠每年產生近2萬公噸底渣,經再利用機構處理後轉化爲焚化再生粒料。縣府環保局在今年4月召開焚化再生粒料推動小組會議,指出各單位年度使用回報仍不完整,要求依期程完成提報,以確保再生粒料使用落實資源循環與環境永續。
竹南垃圾焚化廠每年處理垃圾約12萬公噸,產生近2萬公噸底渣。這些底渣經再利用機構篩分、破碎、熟化或水洗後,轉化爲可用於公共工程的「焚化再生粒料」,主要用於基地填築、道路底層以及低密度透水混凝土等。其中,透水道路可讓雨水滲入地面,減少積水並補充地下水,兼顧城市防洪與環境永續。
依環境部規範,每500公噸再生粒料須檢測一次,確保符合環保與工程標準後纔可使用。用途涵蓋基地填築、路堤、港區填築(商港或工業區)、道路級配粒料底層、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磚品及紐澤西護欄和緣石水泥製品,部分材料也可作水泥原料或衛生掩埋場覆土,但不得作最終覆土。
苗縣府環保局表示,於2023年底發佈《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由環保局統籌再生粒料供料,各工程單位須在招標及設計階段明列使用比例,並定期回報使用情形。
竹南焚化廠每年會產生約2萬公噸焚化再生粒料,2025年1至9月,焚化再生粒料主要用途分佈爲:低密度透水混凝土佔74.63%、衛生掩埋場覆土約17.11%、基地填築約8.05%、道路級配粒料僅0.21%。
苗縣府環保局指出,自2024年起成立「焚化再生粒料推動小組」,每年召開2次會議,並每2個月管考各工程單位使用情況。在今年4月召開的會議中指出,截至今年3月底,部分工程單位年度使用回報尚未完成,少數單位回報率不到8成,影響再生粒料去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