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統籌款北市增加金額居冠 連江敬陪末座

行政院今天與地方共商財劃法修法與事權分配等議題。根據主計總處資料,新版財劃法水平分配不均,統籌分配稅款部分,臺北市明年增加金額達新臺幣452億元、新北市也有415億元,但澎湖縣僅增5億元、連江縣爲0.1億元。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邀請地方共商財劃法爭議、事權分配、公式錯誤以及城鄉差距被拉大等議題,上午場包含臺北市長蔣萬安、新北市長侯友宜、桃園市長張善政、高雄市長陳其邁、新竹縣長楊文科、屏東縣長周春米、澎湖縣長陳光復、連江縣長王忠銘、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金門縣副縣長李文良出席。

卓榮泰會後與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財政部長莊翠雲、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等人舉行記者會說明。

根據主計總處資料,明年度統籌分配稅款增加排行榜,前4名爲臺北市452億元、新北市415億元、桃園市295.2億元、臺中市295.1億元;後端班則爲嘉義市66億元、金門縣21億元、澎湖縣5億元、連江縣0.1億元。

若以明年度統籌分配稅款增加幅度來看,增加前4名爲新竹市259.6%、新竹縣259.4%、臺東縣211.6%、花蓮縣210.3%;末段班則爲臺南市54%、高雄市51.5%、澎湖縣14.1%、連江縣1.5%。

整體而言,陳淑姿說,115年度中央對地方挹注財源達1兆1650億元爲歷史新高,但仍有9個縣市獲配數低於修法前。

陳淑姿說,財劃法修法嚴重影響中央施政能力,包含明年度統籌分配稅款部分,釋出中央財源4165億元,一般性補助款不能少、一樣要編列2501億元,兩者合計佔總歲入15.2%,嚴重影響中央施政能力,且只分財源,未調事權並不合理,如果地方自治事項沒有適當以所獲財源支應,由中央全數舉債,也將違反公債法所定流量上限15%,中央政府總預算將難以籌編。

根據主計總處資料,一般性補助款2501億元的組成包含一、社會福利補助經費406億元;二,具經常性、普及性或其他基本建設及維運性質的項目,也就是教育、文化、體育、道路交通、治水等專項補助爲1764億元;三,財政均衡補助及考覈獎勵金331億元。

陳淑姿說,爲落實地方自治事項,明年度一般性補助款除保留社會福利經費406億元外,其餘請地方由獲配統籌分配稅款辦理。

主計總處簡報也顯示,115年度請地方由獲配財源自行分配項目,一般性補助款部分,包含水利疏濬清淤、警消廳舍整建與車輛購置等基本設施、國中小營養午餐水電費等教育補助、年改節省經費與教師專案退休補助、基本財政收支差短將由地方自行負擔;計劃型補助款則包含提升道路品質計劃、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文化生活圈建設計劃、殯葬設施量能提升計劃等也由地方支應。

計劃型補助部分由中央依財力級次補助,地方共同負擔部分,陳淑姿說,115年度計劃型補助部分爲「不具經常性、普及性,且須中央引導之計劃項目或依法須由中央編列之補助」,如高中改隸直轄市專案補助、高雄捷運黃線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劃、國小達成合理教師員額編制所需經費、發展偏鄉教育、臺北捷運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劃等。

中央挹注地方財源主要有3大類型,包含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計劃型補助。統籌分配稅款部分,財政部日前依新版財劃法公式計算,明年度中央分配予地方政府的統籌分配稅款達8840.9億元,較今年度分配數4675.9億元增加4165.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