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滿芝被控藉新住民協會統戰臺灣人 證據不足今獲判無罪
「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被控替大陸發展組織,觸犯國家安全法,檢調偵辦後,一度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高雄高分院歷經近1年審理,今合議庭判決周滿芝無罪。可上訴。
周滿芝2004年自大陸嫁來臺灣,已取得臺灣身分證。檢調指控周是「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2015年協助籌組「中國愛國黨」,隔年並在前鎮成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擔任該會及「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
2017年時,周滿芝以「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加入大陸統一戰線工作委員會,並受大陸「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執行長暨會長崔國衛指示,在臺灣籌備「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等分會。
檢調查出,當時周滿芝曾到大陸湖南省會見統戰部部長黃蘭香,周向大陸官方尋求資助,好讓她在臺灣發展組織,最後合議利用臺灣的新住民關懷協會名義接受贊助,宣傳一國兩制等統戰工作。
本屆總統、立委大選期間,檢調查出大陸省市臺辦透過周滿芝成立或任職的協會,招攬數十人到湖南省旅遊,全程食宿交通免費,並趁活動宣傳「兩岸一家親」、「和平統戰」等思想,要求團員回臺後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
橋頭地檢署接獲檢舉,擴大追查後,前年12月5日指揮高雄市調處、警察等單位展開搜索行動,並傳訊35人到案說明,其中包括6名現任臺東、高雄村裡長,其中周經檢方復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檢方認爲,周滿芝在臺成立統戰單位等作法,已觸犯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違反國安法部分交由高雄高分檢偵辦,反滲透法部分則由橋頭地檢署辦理,兩案均由檢方偵結起訴。
國安法部分,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爲,周滿芝雖成立新住民協會與大陸人士聯繫,但無法認定她有被對岸吸收招攬陸配、新住民、新住民二代事實,且檢方也未舉證她有直接或間接獲得大陸資金。
另外,周滿芝爲候選人競選總部成立大會站臺等方式支持特定候選人,與一般選舉期間爲所支持候選人拉票情形相同,因缺少爲大陸發展組織證據,今判決周滿芝無罪。至於反滲透法部分,則由橋頭地院審理中。
周滿芝一案牽涉範圍廣,曾涉吸金20億、三聯集團董座徐少東,被控出資請周帶團到大陸旅遊,徐也被依違反國安法移請高雄高分檢偵辦,檢方聲押後,法院認無羈押必要,以50萬元交保候傳。
高雄高分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