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家族8人涉詐保5570萬 證據不足無罪
一家8人被起訴裝精神病詐保5570多萬,臺灣高等法院認定罪證不足,判無罪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張姓女子家族8人,遭檢方起訴假裝罹患憂鬱等精神疾病,長期在醫療院所住院治療,10年來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5570多萬元保險理賠金,及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多元。不過,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爲,張女8人都是經主治醫師診斷後,認定有住院需求才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無法認定有詐欺犯行,17日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7人無罪確定;同案被告陳男,今年1月死亡,判決公訴不受理。
本案是因1名非專業醫療人員,看到張女等人「外表看起來好好的卻住院、住院就有錢領」而懷疑,向警方檢舉並希望員警介入調查,臺北地檢署指揮司法警察偵辦後,認爲張女及她丈夫、女兒,還有二姊、二姊夫、三姊、三姊夫及小姑共8人涉詐保,依詐欺罪起訴。
檢方起訴指控,張女先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後,再到醫院身心科門診,假裝精神頹廢、晚上失眠,常有想不開念頭,騙倒醫師然後住院治療,自2008年底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張女之後「呷好逗相報」,將技巧告知經濟狀況欠佳的姊姊、姊夫、女兒等親友,以相同手法騙倒多家知名醫院醫師,迄2018年共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5570萬2987元,另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5461元。
一審認爲,張女等8人都是經醫師診斷患精神疾病而安排住院,沒有醫師指稱張女等人有施用詐術,致其誤信或誤判病情,因此判決全部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院認爲,沒積極證據可認定被告等人的醫師,都是受詐騙才安排住院觀察治療,在缺乏可證明犯罪證據下,難認定張女等人有詐欺犯行,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