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統籌稅款分配爭議大? 財政部:應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行政院也主動提出,因新版財劃法水平分配公式矛盾,目前有超過300億元無法完成分配,離島3縣未能分配出去的數額相對較大。財政部表示,地方政府雖建議採行政解釋等作法,惟鑑於分配公式之分母,文義上已明確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無法逾越法律明文規定的文義範圍自爲解釋,因此分母仍應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
財政部再次強調,財劃法爭議問題,仍應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目前地方政府提出認爲有爭議的部份,財政部指出,部分市縣系引用去(113)年底該部應立法委員要求的初步設算資料逕爲比較,部分市縣則逕依 115 年度統籌稅款規模成長率再爲乘算推估比較。實際上,新版財劃法的分配公式條文有語義及邏輯性問題,財政部當時初步試算表中已也敘明系在「諸多假設條件下」所進行的初步設算,並非最後結果。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去年底應立法委員要求初步試算之假設條件,系採分子、分母一致(即分子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分別對應按本島 19 個市縣及離島 3 縣)計算,假設可全數分配完畢;另各項分配權數的設算基礎資料當時僅有112年度資料可採計;財產稅成長率序位分數暫按2分級距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