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稅款分配爭議如何解套 學者:訂專法處理模糊空間

財部表示,早前已由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力求導正,「惟立法院仍作成決議維持原案。」

財政部認爲,地方政府雖建議採行政解釋等作法,鑑於分配公式的分母,文義上已明確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無法逾越法律明文規定的文義範圍自爲解釋,因此分母仍應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財政部再次強調,財劃法爭議問題,仍應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財政部指出,新版財劃法分配公式條文有語義及邏輯性問題,當時初步試算表中已說明,是在諸多假設條件下進行初步設算,非最後結果,不應與29日通知地方政府依法實際設算結果比較。

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指出,新版財劃法在立法院審議前,多方試算都已知有問題;在立法院執政黨鞭要求支持下,行政院團隊對其採取「不作爲」,現在應該要對國人有所交代。尤其,新版財劃法來源的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至今並沒日出條款,未來要針對已發現的漏洞提出修正案,更要先解決它的日落條款,「整個財政紀律都亂掉了!」

陳國樑表示,新法上路通常二年後要檢討,新版財劃法的問題馬上發生在明(115)年的統籌分配款之分配,地方政府近日提出的許多要求,多數是原來法則中窒礙難行之處,行政院現在說要修法調整,無論是政黨協商、或再提新版修法案,以目前立法院在野勢力來看,政院推動很困難,特別是需在現行新版財劃法的基礎上着墨,能與地方政府協調的空間很小,最可能的作法,是針對國庫撥款的依據新訂專有法規,讓模糊之處有法可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