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分配稅款 傳出財部延撥折半給

針對行政院日前表態因總預算統刪窒礙難行,已決定統刪中央給各縣市的一般性補助款25%,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左起)、王鴻薇、許宇甄日前舉行記者會痛批。(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不僅大刪地方補助款,連財政部每月給予地方政府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也傳出延緩撥款還被折半給,行政院、財政部、主計總處聯手縮減地方政府財源,形同雙殺,地方政府苦不堪言。地方人士表示,中央此舉將拉大城鄉差距、窮者更窮。學者則批評,中央政府任意砍地方補助款,不僅帶頭違法,更讓基層百姓吃苦。

依據《公債法》規定,直轄市個別債限是由財政部設算公告,以一年期以上的債務餘額(長債)佔3年GDP平均比率爲準,以臺北市來說2025年度債限爲2.36%;非直轄市的債限則是長債不可超過歲入與特別預算支出的50%,分母的差異讓非六都的縣市政府舉債空間較小。

此外,地方政府自籌財源比率低,2023年來說,整體地方自籌財源佔歲出比率只有39%,意即支出6成以上依賴中央支應,尤其離島如連江縣、澎湖縣自籌比率不到1成;臺東縣也只約1成,偏遠地區財源更依賴中央政府。

今年2月以來,財政部給予地方政府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每月打折,儘管財政部強調,等所得稅進帳後,會補足缺額。惟據知,統籌款打折幅度愈來愈大,2月還只打85折,近期甚至已經摺半;加上主計總處統刪補助款達636億元,地方財政更是雪上加霜,政府聯手砍錢,將拉大城鄉之間的差距、窮者更窮。

地方人士透露,儘管財政部公佈目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史上最好,恐怕也只是「曇花一現」,地方縣市舉步艱難,舉債空間較小的縣市恐財政吃緊,難以維持。

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解釋,《憲法》規定中央謀地方的經濟平衡,對於貧瘠之處應該予以補助,滿足地方財政所需。《財劃法》新修正法規,也有中央政府給予一般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前預算數。

黃耀輝說,《政府對直轄市、縣市補助辦法》規定補助款是要補足地方收支差短、教育、社會福利和基本設施等經費。砍補助款就是砍地方教育、弱勢族羣的福利經費,一般基層民衆受害。他痛批,中央任意砍地方補助款不僅帶頭違法,更是傷害一般老百姓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