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壓下保險中介機構調整基本法:提高首年佣金計提比例,下調考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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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代渠道“報行合一”執行之下,承壓的保險中介機構主動應對陣痛。藍鯨新聞記者於業內獲悉,已有保險中介公司推進基本法的調整,以提升首年度佣金計提比例,調整業績考覈標準,增加津貼等方式“紓困”。
作者|藍鯨新聞 石雨
據業內交流數據,上半年壽險經代市場標保同比下滑約5成。從保險中介機構反饋來看,首年度佣金(FYC)出現較大降幅,業績也同比降低,“飛單”衝擊等不可忽視,機構與一線銷售人員展業均將面臨較大難度。
記者瞭解到,已有保險中介機構在近期進行基本法的調整。某保險中介公司在新基本法中提出,大幅提高首年佣金率,FYC的計提比例從原來比例的基礎上提升50%。
據業內人士分析,FYC計提比例的提高,能夠激勵經紀人和代理人更加積極地銷售保險產品,進而提升所屬公司的業務量與市場份額。但當佣金支出過高時,將擠壓公司的利潤空間。
對此,某保險經紀公司相關負責人提出,提高FYC計提比例,是爲全力解決銷售端的問題,讓利於一線業務員,以期通過產能的提升,從根本上解決當前面臨的業績壓力。
伴隨着FYC計提比例的變化,爲防範業務人員傾向於推廣佣金率較高的產品,前述公司在新基本法中提出“業績比例根據繳費年期統一設定“,業績不再等於FYC,而是根據繳費年期統一設定。不同保險產品之間無差別,即無論銷售的是哪種產品,業績值的計算標準一致。鼓勵業務人員根據客戶需求而非產品利益來選擇推薦產品,爲客戶提供更符合其長期需求的保險方案。
考覈標準也有所調整,據悉,有保險經紀公司提出的新業績考覈標準較原考覈標準下調了40%。“放寬考覈標準,有利於人員留存,保障團隊的穩定性,同時基於調整動作在行業的領先性,也有利於吸引行業人才”,業內人士分析指出。
此外,據記者瞭解,在機構調整基本法的內容中,還凸顯鼓勵績優、激勵新人、加快團隊發展和招募的調整邏輯。如新增“長期服務津貼”“晉升津貼”等內容。
“公司把更多利益給到基層人員和腰部力量,對於長期耕耘的夥伴給到更多的支持”,一位其所在公司調整基本法的保險經紀人評價道。
“‘報行合一’落地執行勢在必得,調整基本法是經代渠道應對短期陣痛的路徑之一”,業內人士分析指出,而長期來看,更需要行業加速轉型,持續加強服務能力,提升專業水平,從單純的“渠道”方,切實轉向風險管理與服務的提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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