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士以「站立射擊姿勢」上膛恐嚇長官 他遭停役…再掏105萬和解

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一名魏姓中士,不滿個人畫具遭毀損,去年5月持T91步槍,以站立射擊姿勢恐嚇林姓士官長,被依陸海空軍刑法恐嚇長官罪起訴。士林地院今天開準備庭,魏的辯護律師在庭上強調,已用105萬元和解,盼法官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起訴指出,魏姓中士班長自2020年5月18日在該單位服役,去年4月15日擔任寢室值星官的林姓士官長認定他內務凌亂,4月20日指示楊姓少尉排長把魏男的寢室內的物品打包到他處。

魏男去年5月3日返回營區,發現他寶貴的個人用畫具斷裂、損壞,怒氣大發,當天晚上8點多,以保養槍枝爲由,向衛哨副哨蔡姓士兵拿取T91步槍1枝及內含實彈的彈匣2個。

魏男取槍後,直接殺去找林姓士官長,正巧2人在庫房走廊相遇,魏男當場退出空包彈、實彈上膛,以站立射擊姿勢,槍口瞄準林姓士官長上半身,大聲質問「我的東西怎麼壞的?」所幸楊姓少尉排長等人全程目擊,趕緊勸說「壞掉的我買給你」,魏男情緒才慢慢平復,最終放棄對峙,卸下槍枝。

案經憲兵指揮部士林憲兵隊調查後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偵結,以陸海空軍刑法恐嚇長官罪起訴。

士林地院今天開準備庭,魏男在父母陪同下坦承犯行,稱因涉及刑事案件,已被暫時停止現役,目前正接受就業訓練,未來無意返營,辯護律師也在庭上強調,已以105萬元達成和解,受恐嚇的林姓士官長也表示願意給予緩刑。

法官表示,此案情節重大,依法可處1年至7年有期徒刑,若緩刑,還須附加條件,當庭詢問魏男「若命你提供120小時勞動服務並接受保護管束,能否接受?」魏男連忙點頭稱「可以」。全案定於6月25日宣判。

陸軍關渡指揮部主導的臺北作戰分區。圖/軍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