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不滿被跟車 臺南騎士停紅燈掏短棒甩兩下!吃上恐嚇罪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社羣PO出影片,畫面中是1名男子騎機車一路變換車道疾行,疑不滿被跟車,竟在停等紅燈時從機車置物箱拿出短球棒出來甩動,涉嫌恐嚇他人;市警二分局指出,已傳喚雙方到案說明,並將依恐嚇罪嫌將涉案42歲李姓男子送辦。
▲1名機車騎士疑不滿被跟車,停等紅燈時從置物箱拿出短球棒甩動,涉嫌恐嚇。(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下同)
▲警方指出,李男從機車置物箱拿出短球棒甩動,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依恐嚇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臺南市警二分局長樂派出所副所長莊民誠指出,有關社羣媒體影像,有一名42歲李姓男子騎機車,在中華西路與緯路口停等紅燈時,從機車置物箱拿出短球棒出來甩動,已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恐已觸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二分局已通知雙方當事人到案說明,並依刑法恐嚇罪嫌將李男送辦。
二分局呼籲民衆勿以防身自衛爲由,而攜帶危險物品,避免觸法;二分局亦持續落實執行各項勤務,加強巡邏,防範暴力或治安事件發生,以淨化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