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核電?賴拋兩必須三原則
核三廠本月結束長達40年運轉。記者劉學聖/攝影
賴清德總統20日在總統府發表執政週年談話時,被問到針對非核家園政策與新式核能的抉擇。賴清德提出「兩個必須,三個原則」,表示面對核電廠議題,核能安全委員會必須依法訂定安全審查程序辦法,臺電必須依照核安會的辦法來自主安全檢查,評估有無重啓的安全條件,與重啓的期程和成本效益。
賴清德說,第一個必須,核安會必須依法訂定「安全審查程序辦法」;第二個必須,臺電必須依照核安會訂定的辦法,進行自主安全檢查,評估有無重啓的安全條件,重啓的期程與成本效益。
賴清德也提到政府的三個原則,必須秉持核安無虞、社會共識及核廢有解,來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地緣政治威脅,以及國際經貿體系重組等多重劇烈挑戰;政府會負責任審慎以對。
至於新式核能技術,賴總統說,目前尚在研究,必須視未來狀況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