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有望延役? 賴清德提「程序2必須、政府3原則」迴應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今(20日)召開520就職週年記者會,會中,被問到「核電延役議題」,賴清德強調,核管法修法通過,面對核電廠議題,政府會秉持3個原則,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3個原則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地緣政治威脅、國際經貿體系重組等劇烈挑戰,負責任的審慎以對。賴清德也提到,至於新式核能技術,目前尚待研究,大家必須視未來的情況再做決定。

▲總統賴清德發表執政週年談話。(圖/翻攝直播)

針對「臺灣進入非核家園,後續核電延役議題」,賴清德表示,核管法修法通過後,面對核電廠議題,程序上有2個必須,而政府會秉持3個原則,負責任審慎以對。

賴清德指出,第1個必須,核安會必須依法訂定「安全審查程序辦法」,第2個必須,臺電必須依照核安會訂定的辦法,進行自主安全檢查,評估有無重啓的安全條件,重啓的期程與成本效益。

賴清德提到,政府的3個原則是,政府會基於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3個原則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地緣政治威脅、國際經貿體系重組等多項劇烈挑戰,負責任的審慎以對。

最後,賴清德強調,至於新式核能技術,目前尚待研究,大家必須視未來的情況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