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鯤鵬會爭議 內政部:限6/6前改善 否則解散處分

鯤鵬會 內政部:限6月6日前改善 否則解散處分。曾薏蘋攝

鯤鵬會 內政部:限6月6日前改善 否則解散處分。鄧博仁攝

內政部今(15)日下午召開「向人民報告-內政部的每一天」記者會,被問到有新黨背景的「中華鯤鵬會」滲透校園一事,剛合團司長林振祿表示,內政部已於114年5月13日依據同法第58條規定,核予警告處分並限期該會於114年6月6日前改善,如不改善,後續將予以解散處分。

林振祿強調,經查「中華鯤鵬會」未依法令及章程規定,定期召開理、監事會及會員大會,目前會務運作不符人民團體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