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會計師吳品升清算公司 詐領存款1.4億判4年定讞
會計師吳品升處理清算卻詐兆豐銀1.4億 判囚4年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知名會計師吳品升,被控利用受境外公司委託管理臺灣分公司帳戶機會,趁公司將進行解散清算之際,謊稱公司存摺遺失,申請更換密碼,提匯領走1.4億多元。最高法院依詐欺銀行罪將吳男判刑4年,詐得共計1億4630萬元沒收,已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措施。
吳品升爲會計師2104年起受委任,擔任法斯格勒公司臺灣分公司經理人,公司2018年指示他進行解散清算程序,並將臺灣分公司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交付他保管,他到兆豐銀行將分公司存摺辦理掛失並申請補發,同時更換聯行通提密碼及提高聯行代付額度。
吳未經公司授權,盜蓋分公司大小章擅自制作「國內匯款申請書(兼取款憑條)」,持向不知情之兆豐銀行櫃檯人員行使,使對方誤認陸續使吳品升提領款項,再匯入他所指定帳戶,兆豐銀行因而交付金額)1億4630萬元。
歷審審酌吳品升爲會計師,竟利用爲公司處理事務之際,以在取款憑條上盜公司大小章之僞造私文書之方式而詐欺銀行逾億元、侵佔公司款項之舉措,紊亂國家金融秩序,損害顯屬重大,實不宜輕縱,惟念其素行尚可,兼衡其犯後坦承部分犯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3年4月、1年、7月,並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吳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