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籃史上最臭!柯旻豪重判7年原因曝 「核心主導」帶學弟打假球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SBL裕隆納智捷爆發職籃史上最大規模的「打假球、簽賭」醜聞,10名球員被控在2023年球季操控6場比賽分數,配合地下賭盤詐取賭金。士林地院今(17)日一審宣判,全數判刑。其中,前MVP柯旻豪被法院認定是整起事件的「核心主導者」,利用控球后衛與隊上學長身分勾串學弟、指示配合打假球,遭判7年,是全案最重刑。
▲柯旻豪「核心主導」判7年最重,吳季穎供出14人獲緩刑、129萬犯罪所得全沒收。(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裕隆球員在2023年2月24日、4月8日、4 月16日、4月22日、4月28日與4月30日的6場比賽中,以刻意失誤、罰不進、不攻籃、放棄戰術等方式壓低分差,使比數落在地下賭盤要求區間,再由組頭下注取得賭金。裕隆原本就具有「實力明顯高於對手」的優勢,也使得分數操控更具可行性。
法官痛斥柯旻豪,「正值青壯,不思珍惜運動天賦,以己身之能力透過正當途徑賺取所需,竟貪圖賭金而簽賭地下賭盤,利用其系裕隆隊資深球員、控球后衛身分、功能、身爲裕隆隊學長而對於學弟所具之影響力,及裕隆隊實力較其他球隊爲強之姿,居於核心地位勾串並指示裕隆隊及其他球隊球員共同控制分數詐取賭金。」法官據此認爲其地位關鍵,行爲重大。
法官另指出,柯旻豪與得分後衛吳季穎共同承接地下賭盤,安排球員依指示操作比賽。但柯在審理期間僅部分坦承賭博行爲,對假球操盤並未完全認罪,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第2項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數罪併罰判處7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7萬8000元。
至於吳季穎,雖涉案場次多且賭金最高,但他在偵查階段提供與案情「具有重要關係」的供述,指證其他14名被告,使檢方得以追訴全案共犯。法院依《證人保護法》及刑法減刑規定,判2年、緩刑5年,並須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20萬元;其犯罪所得129萬8041 元也全數沒收。
其餘涉案球員依各自涉入程度,被判1年8月至5年2月不等。塞內加爾籍洋將班霸遭判5年2月,刑滿後將被驅逐出境。李其恩因僅涉1場、且自始坦承犯行,法院認爲其最低本刑「嫌過重」,依刑法第59條酌減,判1年8月、緩刑4年。至於5名協助下注的非球員,多數坦承犯罪獲緩刑,僅張曉悌判8月未獲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