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海科營運中心設置條例 管碧玲:盼立院及各界支持

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說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相關事項。(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表示,期盼立法院及社會各界支持,能在本會期完成審議立法,爲國家奠定海洋科研及海洋治理的關鍵技術人才。

海洋委員會擬具《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13日經行政院覈定通過。海委會指出,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將奠定提升我國全海域科學調查及艦船模擬實驗之技術及量能,在面對全球氣候變遷、海洋生態保育、海洋產業開發,以及海洋安全挑戰等當代關鍵議題,臺灣才能具備前瞻性的海洋科技佈局能力,主委管碧玲期盼立法院及社會各界支持,能在本會期完成審議立法。

管碧玲表示,海委會國家海洋研究院新建的100噸級與300噸級調查船預計於 2026年底完工,國家船模實驗室也將於2027年完工,未來可執行我國全海域海洋基礎調查,並補足船模試驗缺口,將關鍵核心技術本土化,加強我國海洋產業國際競爭力。爲配合調查船及船模實驗室馬上面臨的運維需求,海委會規畫成立「行政法人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讓興建與營運接軌,發揮最佳建置效益。

管碧玲強調,爲確保調查船的船舶設計與操作的實用、安全與可靠,並配合國際安全管理認證(ISM)作業需求,將在施工期間就派遣關鍵船員與探測技術幹部進駐船廠,參與相關船務訓練;另外因爲船模實驗設計、船模製作、實驗設備校正、船模實驗操作、資料分析之專業技術需求高,實驗室興建期間必須配置專業人才,配合核心設備安裝期程,參與安裝工程規劃及操作教育訓練,讓籌建培訓同步。

管碧玲認爲,實驗室與調查船的儀器設備再先進,適任的專業人力纔是決定船模實驗與海洋科研品質與穩定營運的最重要關鍵,她也期盼國人共同支持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的設立,並籲請立法院能在本會期通過設置條例,共同爲國家奠定海洋科研及海洋治理的關鍵技術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