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明改由審判長審理 桃院:原法官重大傷病請假1年
鄭文燦涉貪案因原受命法官患重大傷病請假1年,明起由審判長孫立婷親審。(蔡依珍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500萬元,案件正在桃園地院審理,繼原審判長因病請假1年後,受命法官也傳出病重,桃園地院今天 (14日)證實她罹患重大傷病要請病假1年,開會正式決議由審判長代理,因全案5被告限制出境期限將至,本週二跟四將公開審理,其中鄭文燦是週四早上。
鄭文燦涉貪案去年8月27日由桃檢檢察官起訴,移審桃園地方法院,抽籤結果爲廖奕淳任受命法官(羣股),合議庭配置審判長江德民(典股)、陪席法官黃皓彥(育股),但江德民去年10月14日住院,並提出診斷證明,有休養1年之必要,請假並請辭刑14庭審判長,鄭案不得不換審判長。
鄭文燦案經廖奕淳隻身數月準備程序庭後,原本3月18日將進入合議庭審理,不過當時法院臨時以法官有私人重要事務而暫停,外傳廖是罹患癌症,且住院化療中。
桃園地院今指出,刑14庭羣股廖奕淳法官自去年8月間受理鄭案迄至今年2月24日,爲儘速釐清爭點及證據調查細節,進行多達9次準備庭期(尚不包含強制處分訊問程序),備極辛勞。今年3月間於健康檢查時發現身體異狀,3月18日原定第一次審理庭期被迫取消,隨後緊急入院,確認罹患重大傷病,亟需長期醫治療養,已於4月11日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提出診斷證明書籤請病假1年。
桃園地院指出,依法官法定原則,羣股所遺事務雖得由桃院其他刑庭法官抽籤決定承辦股別,但院長考量今年8月28日將有年度人事大調動,屆時可能再次發生法官更替,爲維護案件穩定及當事人權益,依法官事務分配要點規定,提案由同庭審判長孫立婷代管羣股事務至今年大調動前一日(即8月27日)止,14日經事務分配小組會議決議通過。
院方指出,孫立婷將自明日、4月15日起,帶領合議庭積極進行鄭案相關強制處分訊問及審理期程,最大程度降低廖法官請假衝擊。倘終因案件繁雜,未及於今年度司法調動前審結,依法官法定原則及本院刑事庭分案要點,此案將由異動股抽籤承審,期能於前手合議庭充分審理調查基礎上,順利接手妥速進行。
因5名被告限制出境期間將屆,桃園地院15日將針對侯姓臺塑集團前發言人、集團顧問廖姓父子,17日則是鄭文燦和廖姓二兒子的訊問庭,均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