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貪污案承審法官請1年病假 改由審判長孫立婷接任

▲桃園地院今日通過更替鄭文燦貪污案承審法官。(圖/資料照片)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有關鄭文燦等人貪污一案,因承審的刑14庭羣股廖奕淳法官在上月健康檢查出罹患重大傷病籤請1年病假,桃園地院於今日經事務分配小組會議通過,由同庭孫立婷審判長代管羣股事務至今年大調動前一日(即8月27日)止。

桃園地院表示,刑14庭羣股廖奕淳法官自去年8月間受理鄭案迄至今年2月24日,爲儘速釐清爭點及證據調查細節,進行多達9次準備庭期(尚不包含強制處分之訊問程序),備極辛勞。但今年3月間於健康檢查時發現身體異狀,3月18日原定第一次審理庭期被迫取消,嗣後緊急入院,確認罹患重大傷病,亟需長期醫治療養,並於4月11日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提出診斷證明書籤請病假1年。

依法官法定原則,羣股所遺事務雖亦得由其他刑庭法官抽籤決定承辦股別,然桃園地院院長考量今年8月28日將有年度人事大調動,屆時可能再次發生法官更替,爲維護案件穩定及當事人權益,爰依本院法官事務分配要點第23點規定,提案由同庭孫立婷審判長代管羣股事務至今年大調動前一日(即8月27日)止,並於今日(4月14日)經事務分配小組會議決議通過。孫立婷審判長將自明日起,帶領合議庭積極進行鄭案相關強制處分訊問及審理期程,最大程度降低廖法官請假對於本案之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