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捷運優先席遭踹婦 竊盜通緝繳罰金獲釋
7旬曾姓婦人日前在臺北捷運因優先席問題,與一男子爆發衝突,遭男子一腳踹跌座位上,引發熱議;北市警大同分局查出她因竊盜案未執行遭士林地檢署通緝,昨天解送歸案;曾婦繳清剩餘刑期換算的1萬5千元罰金,另繳回犯罪所得472元,立即獲釋。
據瞭解,曾婦住在大同區、未婚,與胞弟同住,曾任職出版社,有多項竊盜與侵佔前科,多半是順手牽羊,偶爾曾至派出所無故咆哮,當地警方皆熟悉。
曾婦上月29日搭淡水信義線回家時,車廂仍有空位,疑執意要坐優先席,先持手提袋攻擊坐在該處的長髮男子,曾婦第二度揮打後,男子怒擡腿狠踹,導致曾婦被踹飛到對面座椅,她驚呼「原來他是男的」、「我要報警」。
大同警方昨發現曾婦9月30日因竊盜案未到案執行拘役55日,遭士林地檢署通緝,在延平北路2段超商發現曾婦。確認曾婦已服刑40日,尚餘15日得易科罰金,曾婦繳納1萬5千元罰金,並繳回犯罪所得472元,隨即獲釋。
根據判決資料,曾婦早年便有竊盜紀錄,2000年起陸續因偷取民衆腳踏車、食物等多次遭判刑。臺北捷運警察隊表示,會將全案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罰,也調閱踹人的乘客紀錄,通知雙方到案說明。
北捷警呼籲,車廂優先席依法設立,並增設「身體不適」圖示,凡有需求的乘客皆可優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