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通報:東方集團的2020年至2023年財務信息嚴重不實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閻俠)2月28日,證監會通報東方集團財務造假案階段性調查進展情況。“現已初步查明,東方集團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財務信息嚴重不實,涉嫌重大財務造假,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該案目前正在調查過程中,我會將盡快查明違法事實,依法嚴肅處理。”證監會表示。

東方集團是一家在1994年就登陸上交所主板的黑龍江民企,上市後公司主營業務幾經變更,目前主營業務包括大米加工銷售、油脂加工銷售、豆製品加工銷售、海水提鉀項目研發和產業化、農產品購銷、房地產業務資產處置等。

2024年6月22日,東方集團披露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2025年2月14日,東方集團披露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無法按期歸還募集資金的公告》,公司於2024年3月6日使用人民幣62898萬元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由於公司流動資金緊張,公司預計無法按期將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62898萬元募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業績預告顯示,東方集團預計2024年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8億元到-12億元,較2023年同比虧損減少,主要原因爲公司房地產業務同比大幅減虧;主營業務大米加工銷售、豆製品加工銷售業務實現利潤情況較2023年有所好轉。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