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00後女生病情穩定後賣5盒餘藥、獲300元…變販毒?
圖爲馬琳琳售賣的藥品思諾思(酒石酸唑吡坦片)。(取材自澎湃新聞)
曾因在網上販售5盒二類精神藥品思諾思,被法院依販毒罪判刑的00後女生馬琳琳(化名)案件有新進展。7月30日,澎湃新聞從當事人及其辯護律師處獲悉,浙江嘉興中院日前撤銷一審判決,認定原判部分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馬琳琳出生於2002年,2024年初被診斷爲系統性紅斑狼瘡與狼瘡性腦病,半年後病情穩定停藥,發現有多餘藥物,遂於小紅書上發帖出售,包括酒石酸唑吡坦片(商品名爲思諾思)。該藥爲處方藥,具鎮靜助眠作用,屬國家二類精神藥品。馬琳琳稱,她當時未意識到該藥屬管制藥品,認爲僅是普通安眠藥。她分別以120元(人民幣,下同)和180元價格將2板與3板藥品郵寄給來自廣州與浙江的買家,之後遭警方調查。
案件起因於浙江嘉興海鹽縣買家董某報警舉發,董某曾在購藥時主動提及藥物「有癮性」,並與警方共同取件。2024年12月,案件在海鹽縣法院一審開庭,檢方認爲馬琳琳違反毒品管制法規,應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追責,建議從輕處罰。一審判決爲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一年1個月,並罰金2000元。違法所得300元(約40美元)及扣押藥品依法沒收與銷燬。
馬琳琳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案件於2025年3月在嘉興中院二審開庭。其辯護律師表示,馬琳琳主觀上無販毒故意,且未造成嚴重後果,不應構成販毒罪。嘉興中院7月25日裁定原判事實不明,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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