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會議發佈三大成果 事關股權回購、中企出海的法律新需求

財聯社4月18日訊(記者 胡皓瓊)如何應對股權回購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是投資人和企業廣爲關注的問題。同時,美國所謂“對等關稅”的出臺,更是將“中國企業出海”過程中產生的法律需求推向了新階段。

4月18日,在上海蘇河灣中心舉辦的首屆“蘇河灣論壇——護航中國企業出海,聚焦跨境拓展機遇”上,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院長喬寶傑、國浩民商事爭議解決業務委員會暨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國浩上海管理合夥人周喆人、理購(上海)企業服務有限公司創始合夥人楊雅分別發佈了《中國企業出海戰略與法律支持需求調研報告》《股權回購法律問題應對指引》《國浩論道之投融資風險識別和治理手冊》三項研究成果,聚焦企業關鍵需求的研究成果發佈,爲企業在複雜多變的市場環境中提供了有力的決策依據與法律指引。

股權回購作爲資本市場重要的風險緩釋與資本運作工具,近年來在境內外市場高頻出現。然而,隨着應用場景的不斷拓展,其背後潛藏的法律爭議逐漸顯現。從回購權的法律定性、觸發條件的認定,到回購價格的公允性爭議,再到違約責任的界定,股權回購全流程涉及的法律問題盤根錯節,稍有不慎便可能引發訴訟糾紛。

根據《股權回購法律問題應對指引》,2020年至2024年,全國法院審理的股權回購糾紛案件數量呈逐年遞減趨勢。但這一數據趨勢並不意味着實踐中股權回購而生的糾紛數量正在減少。案件類型主要集中在“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和“合同、準合同糾紛”。

該指引針對多場景,提出了股權回購法律問題的建議。其中,以涉國有企業場景爲例,指引強調,對國有企業而言,其自身在設置及履行對賭回購安排時所需要執行的各項外部和內部程序要求。對於涉及的外部程序,尤其應關注相關程序要求的性質,即爲審批、覈准還是備案。在作爲回購義務人設置對賭回購安排時,應將自身所涉及且尚未完成的程序要求在對賭協議中進行明確,以避免在相關程序尚未完成時對賭協議被認定爲已發生法律效力或因此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作爲回購權利人設置對賭回購安排時,將自身屆時實現回購權所涉及的相關程序要求在對賭協議中進行明確,並明確對賭回購義務人的配合義務以及相應的違約責任。

值得關注的是,在當今複雜多變的商業環境中,投融資對於企業的發展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隨着投融資活動的頻繁展開,相關風險與糾紛亦呈上升趨勢,諸如股權回購爭議、盡職調查疏漏、合規管理缺失等,均對企業穩健運營構成潛在威脅。在此情境下,如何精準識別並有效治理這些風險成爲企業維持競爭優勢、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

《國浩論道之投融資風險識別和治理手冊》共有四大專題,分別是股權回購相關糾紛、盡職調查、股權融資過程中的刑事風險防範、合規管理。

該手冊的發佈意義非凡,其脫胎於“國浩論道之投融資風險識別和治理”系列活動,該活動旨在深入剖析股權回購的法律挑戰、探討盡職調查的策略與方法、解析股權融資中刑事風險的防範措施,全面覆蓋合規管理的所有關鍵領域,以期幫助參與者深刻理解投融資領域的最新法律法規變化,掌握實用的風險識別與治理技巧,爲企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石,同時也爲企業法務人員及投融資專業人士搭建一個系統學習與交流的平臺。

另一大關注點,便是“企業出海”。在美國“對等關稅”背景下,有企業人士曾告訴財聯社記者,該市場環境很可能會加速企業出海。企業出海過程中如何戰略佈局,以及法律支持方面的關鍵需求將更上一個臺階。

在資本市場風雲變幻、全球經貿規則重構的當下,三項研究成果的發佈,無疑爲企業穿越週期、穩健發展提供了關鍵的 “導航圖”。未來,隨着市場環境持續演變,企業如何將這些研究成果轉化爲實際競爭力,值得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