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準依法治校的脈絡和肌理

對於相關政策法律,各級各類學校應當學習、領會和落實,抓住這些政策法律的立法本意和精神實質,打通政策法律落地的“最後一公里”,真正實現依法治校

學校的法治工作在依法治國的宏觀國家戰略中具有關鍵性的作用。在學校學習、工作的學生、教職工等人數衆多,並且直接聯繫到千家萬戶。學校的依法治校水平,直接決定了我國當前依法治國的實現程度。另外,學校的法治工作與其他領域法治工作的顯著區別在於,學校承擔着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今天在學校學習、生活的學生,若干年後就會成長爲國家建設的棟樑,學校的依法治校工作間接決定了我國未來依法治國的發展程度。

《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提出:“完善學校管理體系,健全學校章程實施保障機制,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近年來,我國大力推進學校章程建設,各級各類學校形成了依法治校的基本治理體系,規範辦學水平不斷提高。如果一些學校的依法治校工作中存在落實國家和地方教育法律法規不堅決、不徹底的現象,出現違規辦學以及侵犯學生和教師合法權益的行爲,就不僅影響人民羣衆對於教育的滿意度,還會影響到學校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實效。因此,深入推進學校層面的依法治教工作意義重大、刻不容緩。

樹立教育法治觀念

法治是一種基本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在學校管理中需要充分發揮法治的引導、評價、預測、強制和教育的作用,消除“法治無用論”、“法治形式論”等錯誤觀念的影響。首先,在學校的治理當中,應當堅持法治的根本原則,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方式。其次,在依法治校的工作中,應當抓好學校的“關鍵少數”,學校領導應當帶頭學法、用法,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治理學校,成爲懂法、守法的典範。通過“關鍵少數”對法治的尊重和踐行,帶動學校師生形成一種尚法守規的學校氛圍和行爲習慣。再次,還要梳理依法治校工作中的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相關政策法律對於學校運行的相關規定,是學校開展一切教育教學的紅線和底線,無論學校的管理層進行行政管理,還是一線教職員工開展教育教學和日常活動,都必須按照政策法律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從而實現從人治到法治的轉變。

落實國家法律法規

隨着社會和教育的發展,當前學校的治理模式、治理理念、治理形式、治理路徑等都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些變化體現在政策法律中,是當前學校教育教學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學校管理層和教職員工必須清晰把握、嚴格執行。目前我國的相關政策法律,對於學校治理已經建構起了系統、全面的規則體系,爲學校依法治校提供了基本的操作指引。如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等教育行政法規之外,還有《高等學校法治工作測評指標》、《全國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指南(中小學)》等相關規定,針對學校依法治校提出了具體的評價體系。此外,針對中小學生管理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針對高等學校的學生管理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都對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再如,針對當前棘手的學校安全事故糾紛解決機制,教育部等五部門發佈了《關於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 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等規定,爲學校處置安全事故提供了制度保障。對於相關政策法律,各級各類學校應當學習、領會和落實,抓住這些政策法律的立法本意和精神實質,打通政策法律落地的“最後一公里”,真正實現依法治校。

完善學校制度體系

學校章程是學校內部的“憲法”。目前,我國各級各類學校普遍完成了章程制定工作。章程如何得到實施、得到保障、取得實效,是下一階段學校制度體系建設的重點內容。首先,應當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制度體系的內容。例如,在近年來頒佈的教育規章《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中,都提出要制定校規校紀。筆者在基層學校調研發現,有的學校暫未制定校規校紀,還有的學校校規校紀內容不完善、缺乏對學生違紀行爲的教育懲戒規定,甚至出現了一些“奇葩校規”,如課間不能出教室、上課時間禁止上廁所等。這種現象不僅不利於學校的依法管理,還容易侵害學生的相關權益,進而形成輿情。其次,還應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制度的程序性規定和救濟性規定,即具體制度執行的結構、權限、程序和異議的解決機制。例如,學校如果給予嚴重違紀的學生紀律處分,需要履行哪些必要的程序;如果學生和監護人對於學校的教育懲戒持有異議,可以採取哪些形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等等。

推進學校多元治理

實現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多元治理既是必然的發展方向,也是一個重要的構成要素。近幾年頒佈的《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關於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等,都是完善學校治理機構、促進學校多元治理、保證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措施。在多元治理當中,首先要發揮黨組織的領導作用。根據《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等文件精神,加強黨對教育的全面領導是辦好教育的根本保證,是保證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學校得到貫徹落實的必然要求。在具體實施中,首先,要制定學校黨組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等會議制度和議事規則,確保學校的議事決策制度順利運行。其次,要注重教職工代表大會、家長委員會、學生代表大會的作用。學校應當充分重視這些組織機構的作用,發揮其參與功能、議事功能、建議功能、監督功能,多元共議、多元共治,凝聚共識,消除隔閡,最終達到解決學校教育教學頑疾、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標。再次,學校還要積極爭取相關政府部門、周邊社區和相關單位、機構的支持。例如學校可以充分調動學校法治副校長、社區志願者等人員的積極性,發揮其在學校內部規則制定、上下學秩序維護、學生教育、學校矛盾調解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營造學校法治環境

學校作爲爲黨育人、爲國育才的重要機構,需要爲國家培養具有法治素養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法治素養的培養,首先需要依託“道德與法治”等課程教育以及豐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動,例如以法治教育爲主題的校會、班會、競賽、演講、講座,讓學生了解掌握日常生活中常見法律常識,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其次,法治素養的養成還要依託學校育人環境。即學生學習、生活的學校、班級是否充滿着一種崇尚法治、尊重規則、平等有序的法治氛圍。學校需要建構一種充滿平等、尊重、民主、參與等法治精神的文化環境。例如,一些中小學充分發揮少代會、學代會的作用,鼓勵學生爲學校發展建言獻策,支持學生爲學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再次是培養學生尊重規則的意識,這要求學校和教師在學生管理中嚴格執行公開、公平、公正的程序,注意保護學生的權益。同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在班級的教育教學當中,不是簡單培養“聽話”的學生,而是應當培養“守規則”、有“規則意識”的學生。而且學生遵守的規則,又是他們積極參與制定、修改的規則。這樣的學校文化環境培養出來的學生,才能真正具有法治的精神和法治的意識,真正適應依法治國宏觀戰略的需要。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法治與教育標準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中國教育報》2025年08月16日 第03版

作者:馬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