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元級投資來了!國發會引進保險業資金 傳業者砸百億搶進基建
國發會法制協調處長林豐文表示,中央與地方因政策需求而新增的基礎建設,是此次法制新創的特色。圖/陳碧芬
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引導保險業資金投資國家建設,規劃機構國發會9日表示,新增基礎建設納入範疇,國發會成立單一窗口,即日起開始受理業者申請,國發會法制協調處長林豐文表示,藉由法規調適與鬆綁,預期將帶動新臺幣100億元基礎建設規模,可提升我國整體建設質量。
國發會表示,自金管會7月底預告其管理辦法,即接受民間業者的提案詢問,已知的潛在投資案源,包括物流中心,環境污染防治設施,AI算力中心等數位建設,及多功能農業設施。林豐文表示,若有地熱等多元能源開發案,其主責機關是經濟部,業者可以提給國發會單一窗口,將協助移至經濟部。
國發會表示,先前已積極協調金管會鬆綁「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即此次導引壽險資金投資由民間自行興辦之基礎建設的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同時於7、8月間邀集金融總會、投信投顧公會、私募股權公會等民間團體及相關行政機關共同研商認定原則,並建立認定機制。
由於先前已有促參法允許民間資金配合政策辦理公共投資,保險業資金可運用投資範𤴆亦有策略性事業、創投事業等專案運用,此次再新增基礎建設項目。國發會對於基礎建設的認定原則,林豐文指出二項重點:
一、新增基礎建設爲保險業投資標的:保險業資金可投資範圍依管理辦法之規定,主要包括專案運用、公共投資、社會福利事業等。經國發會協調金管會修訂管理辦法,並透過認定原則及機制之運作,進一步開放保險業資金投資基礎建設,新增可投資標的。
二、基礎建設定義明確化:建設或服務若具備提升公衆生活品質、支持農工商生產基礎、加速社會經濟發展、提升國家整體利益等功能,經中央或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促參法或其他法令所列之建設及服務項目、或依政策需要鼓勵民間興建之建設及服務者,即屬於基礎建設,不須經促參法等程序辦理。
作爲單一窗口受理民間申請基礎建設案,爲便利民間機構申請基礎建設認定,林豐文表示,即日起開始提供線上申請服務,即國發會網站「行政院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進專案會議—法規調適專區」(網址:https://gov.tw/GsX),國發會將轉送中央或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國發會表示,作爲兆元投資方案法規調適小組窗口,將持續協助解決各界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相關課題,透過「業者承諾、政府協助」的合作模式,攜手引導兆元資金投資臺灣,爲我國經濟注入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