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放寬保險業投資公建比重至15% 增加1.63兆資金活水

▲金管會。(圖/資料照)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配合「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及「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計劃」推動措施,並參酌「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臺」的建議,爲引導鼓勵保險業資金辦理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金管會研擬「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放寬保險業對於公建、社福事業、專案投資等三大領域的投資限額,從現行保險資金比重的10%拉高至15%,預計投資資金可增加1.63兆元。

統計到6月底止,保險業投資至專案運用及社會福利事業金額共計6232億,大約佔總投資比率的0.46%,倘若以現行法規限制10%來看,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保險業可加碼空間爲3.25兆,加計1.63兆,總投資金額4.88兆。

至於基礎建設的風險係數,若屬於公建風險係數爲1.28%,但非公建的係數則不能適用1.28%,蔡火炎說,基礎建設的範圍,比公共投資範圍更大,也正好和促參法裡政府主辦的基建重疊,例如資料中心等大數據中心,應可納爲基建範圍之內,倘若是依促參法辦理的資料中心,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興建,則可視爲公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