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謊稱「樂透中3600萬」 騙友匯款近10萬遭判刑
彰化縣顏姓男子2022年間騙蔡姓友人「樂透中獎3600多萬元」,再以「卡債未還」爲由借錢近10萬元全花光光,遭判有期徒刑7月。(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縣顏姓男子2022年間騙蔡姓友人「樂透中獎3600多萬元」,再以「卡債未還」爲由借錢,承諾會給蔡男「吃紅」。蔡男不疑有他,9月內匯款79次近10萬給顏,後向顏男討錢未果,氣得告上法院,彰化地院一審依涉犯詐欺取財罪,判處顏男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
檢警調查,顏男自2022年1月起騙蔡男「樂透中獎3600多萬元,要先借款處理信用卡債問題,願意會多還一些錢」等,蔡男答應借款後,自同年1月至9月間,接續匯款79次至顏男的郵局帳戶,匯款總金額共9萬6853元,顏男將款項花費殆盡。此外,顏男8月間也騙另名林姓男子要出售某遊戲裝備,林同日轉帳1110元后,顏也將款項花完。
事後蔡男向顏男催討債務時,顏一再推拖,甚至只還蔡2495元,蔡男忍無可忍一狀告到法院。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時發現,顏於2016年間就因詐欺案件,經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於2016年易科罰金執行完畢。顏在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此罪,爲累犯。考量顏有詐欺前案紀錄,卻仍犯相同罪質之本案2罪,顯未心生警惕,加重其刑。
彰化地院法官審酌,顏男偵查中否認犯行、審理中坦承犯行,雖與蔡男達成10萬元和解,卻未履行,依2個詐欺取財罪,累犯,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月、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