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教師導護遭辱罵 代理師工會籲由專業人員指揮交通

代理教師工會強調,教師並非交通警察,既無執法權、也無專業訓練,卻被要求無償加班站導護,在指揮交通時面對潛在危險與人身威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日彰化縣有教師在執行交通導護任務時,遭遇不理性民衆辱罵「鬧事」、「跩什麼跩」,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認爲,這再次凸顯出長年錯誤的制度對教師的不合理要求。工會批評,教師無執法權與專業訓練,卻被要求無償加班站導護,面臨交通風險與人身威脅。因此,呼籲取消強制導護規定,應由專業人員負責交通管理,並立法保障校園出入口安全,確保教師權益不受侵害。

代理教師工會強調,教師並非交通警察,既無執法權、也無專業訓練,卻被要求無償加班站導護,在指揮交通時面對潛在危險與人身威脅。工會質疑,當教師面對不守交通規則的駕駛或突發狀況時,他們能如何應對?如果發生衝突或事故,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

代理教師工會指出,過去已有教師因執行交通導護遭遇嚴重意外,例如高雄市曾發生教師站導護時被撞而導致失能的悲劇,各縣市政府依舊將教師視爲理所當然的免費勞力,要求他們在毫無執法權的情況下承擔交通安全責任。這樣的制度不僅無法確保學生與行人的真正安全,反而讓教師暴露在高風險環境中,毫無保障可言。

代理教師工會認爲,教師的主要職責應是專注於教育與學生輔導。交通導護涉及道路規畫、車流控制與執法,應該由具備專業訓練的交通管理人員負責,而非將這樣的責任強加給毫無相關專業背景的教育人員。學童的安全應該由政府與社會共同承擔,而非要求教師以肉身護童。

代理教師工會呼籲,各地方政府應取消教師強制站導護的規定,讓教師的職責應聚焦於教育工作。政府應立法保障上下學期間校園重要出入口的安全,落實交通管理責任。同時,需增派專業交通管理人力,確保學生安全,避免教師被迫承擔高風險工作。最後是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與事故補償機制,確保教師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