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和美前鎮長阮厚爵涉圖利祭祀公業土地案 重判9年8月

彰化縣前和美鎮長阮厚爵涉嫌接受謝姓祭祀公業行賄,讓公所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圖利祭祀公業出售近2億土地給建商,彰化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重判阮厚爵9年8月,並沒收所受賄款1208多萬元,代書賴男、陳男、姚男等判刑2年到1年不等徒刑。

彰化地檢署偵辦和美鎮「謝姓祭祀公業設立登記及核發派下全員」謝某等8人自2005年向和美鎮公所申請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因發生派下權之爭,8人曾向法院起訴謝姓宗親等 36 人之派下權不存在,經法院判決確定認謝姓宗親等36人之派下權不存在。

謝某等8人於2011年再提出申請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仍因未符法律規定,受阻十餘年。2018年8人再委託賴、陳二名代書申辦,賴、陳二人爲求解套,使祭祀公業土地順利出售,竟與阮厚爵(已改名阮升立)協議,由二人從可獲報酬中提撥3成給阮厚爵,做爲協助違法通過祭祀公業申請案之對價。

從2018到2020年間,賴、陳二人多次前往和美鎮公所及阮厚爵服務處,向阮表示「如果你儘快讓謝姓祭祀公業設立及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之申請案順利且迅速通過,我們會給你利頭,金額是我們可獲得報酬的3成」,阮爲謀高額賄賂而應允,允諾儘速讓申請案通過。

陳姓承辦人和黃姓課長在鎮長亟力催促下,竟未經公告30日程序,致祭祀公業謝姓其他派下員無從異議,2020年6月15日二層決行准予核發祭祀公業謝姓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

使本件申請案因法律規定受阻15年後,得以於申請後短短 10 日內即獲和美鎮公所核發,並於2020年9月以總價金1億9912萬元代價,將土地賣給建商,並依約定分配比例分給8名派下員。

阮厚爵爲隱匿賄款流向指示賴男先將部分款項363萬元匯入阮的司機姚男帳戶,又在阮的服務處等地,分別將 64 萬元現金、面額781 萬2千元支票交由姚男轉交阮,賄款共1208萬2千元。

彰檢將阮厚爵羈押禁見,去年將阮厚爵等6人起訴,去年11月底阮獲法院裁定600萬元交保。

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將阮厚爵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9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208多萬元;阮並違反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等判刑8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30萬元。

賴姓代書依一般洗錢罪及幫助逃漏稅捐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判刑2年、併科罰金25萬元;陳姓代書依交付賄賂罪判刑1年;姚男判刑1年8月、緩刑4年、併科罰金10萬元;陳姓承辦人和黃姓課長無罪。

前和美鎮長阮厚爵捲入祭祀公業土地案,彰化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重判阮厚爵9年8月。資料照/翻攝自阮厚爵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