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車手釋放4日立即重操舊業 穿看守所衣約被害人交錢 彰檢求處重刑

黃姓男子因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去年被新北地檢署羈押於看守所,起訴移審後於去年11月釋放,但黃男立即又被詐團找回去,繼續擔任車手,被釋放才第4日,就穿着看守所的外套與受騙民衆相約在速食店取款136萬元,又當場被彰化縣員林警方逮獲,彰化地檢署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將他起訴,並求處重刑。

檢警調查,在網路上暱稱「悟空」的黃男受曾姓男子招募擔任車手,去年10月因詐騙案被羈押於臺北看守所,同年11月17日被起訴移審後,法院釋放出所,但他一被釋放,曾男就與他連絡,邀他繼續擔任詐團車手,並約定以詐騙所得1%爲報酬。

黃男即加入曾男與暱稱「發樂國際-馬英9」、「發樂國際-陳水扁」、「發樂國際-柯P」、「保力達」等成員組成的詐騙集團,曾男在臺南黃男住處附近的超商交付工作用手機給黃男。

詐騙集團向一名被害人謊稱可投資當衝獲利,但要先儲值操作現金,被害人即在去年11月21日與黃男約於臺中市某超商交付170萬元,隔日中午22日一名被害人也在南投草屯將50萬元交給黃男,黃男再轉交給「保力達」。

黃男在同日22日下午又約彰化縣員林市一名被害人在某連鎖速食店交付136萬元,當時黃男還穿着臺北看守所的綠色外套收錢,當場被員林警方逮捕。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認爲,黃男年輕力壯,竟不思以合法途徑取得金錢,加入詐騙集團,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及賠償,纔剛被臺北地方法院釋放,立即又加入詐團,實不宜再輕縱,因此再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並請求裁定繼續羈押。

黃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被羈押釋放後,立即回鍋再當車手,還穿着看守所外套和被害人約好拿錢而落網。圖/記者林宛諭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