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山恐致山崩地滑 環團要求大甲光明抽蓄發電計畫撤案

環保團體指出,光明計劃將鑽炸山體開挖10.6公里頭水隧道及興建抽蓄電廠,有嚴重的地質、斷層、生態、社會及土石流風險等問題,對當地及下游的影響及爭議極大,要求本案應撤回。記者李柏澔/攝影

環境部今天將舉辦「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劃將進行二階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環保團體今早於環境部前召開記者會表示,中橫德基谷關之間地質脆弱破碎,不該讓臺電在此炸山挖隧道讓地質更加鬆動、加劇山崩地滑,未來遭遇暴雨必定摧毀大甲溪沿線電廠,並釀成奪命災難,要求臺電應撤回此案。

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劃的開發單位爲臺電公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爲經濟部,本案規畫利用既有大甲溪德基水庫爲上池,谷關水庫爲下池,搭配新建1條長約10.6公里的頭水隧道(含壓力鋼管及平壓塔),以及設置4部抽蓄水力發電機組,總裝置容量610MW以下,總工期估約10年。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監督施政聯盟環境能源組組長林聖崇指出,光明抽蓄電廠是臺電串聯工程界人定勝天派的產官學亂花人民納稅錢的公帑,這個高達近600億元的工程勢必是有去無回的不當投資和不當開發,甚至還會危及大甲溪其他電廠的安全,以及下游谷關、東勢、石岡、后里、豐原的居民生命財產安全,臺電應到大甲溪下游辦說明會,向利害關係人說清楚,並接受公衆提出各種質疑。

臺灣生態學會顧問、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委員張豐年指出,梨山至谷關段易出現山崩地滑,除地勢險惡外,更與人爲開發所需的內外鑽炸,致地體鬆動有關,而921地震、桃芝、敏督利颱風後的各種復建工事讓鬆動更爲惡化,光明電廠開發案鑽炸主在山體內且規模特大,呼籲經濟部和臺電儘速懸崖勒馬,重新評估此計劃的經濟效益、環境風險與社會成本,積極尋找更具前瞻性、更符合臺灣長遠利益的解方。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本案2022年提出時,是二部機組裝置容量368MW,因環評委員覺得規模太小而建議擴大,因此臺電擴大爲四部機組裝置容量提升至610MW,這大概是臺灣有史以來,第一次由環評委員建議開發單位擴大規模,非常荒謬,而且要花近600億元公帑去加劇地質破碎、山崩地滑、破壞生態環境、危害其他電廠,請臺電停止這個殺雞取卵、害人害己的愚蠢計劃。

臺灣石虎保育協會議題專員陳祺忠強調,臺灣的綠能開發一直都有個嚴重的問題,就是能夠不破壞生態環境的綠能開發,按照道理來講應該要優先開發,但政府政策一直以來沒朝此方向走,對比現在要在一個生態環境優良的地方進行大型水力發電系統開發,實在是很本末倒置的做法。

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表示,2022年12月2日的二階環評範疇界定結論,將地形、地質、邊坡穩定、地震、斷層、生態列爲重要評估項目,但比對此屆要審此案的環評委員名單及其專業,多爲環工背景,竟無陸域生態及地質專業委員,要求此案專案小組召集人及主任委員彭啓明部長,應立即就此案範疇界定所列之評估項目,聘請專業領域人士召開專家會議,莫使環評淪爲各種開發必過的程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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