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犯假釋拍影片炫富超高調 北監說話了
雲林縣廖姓詐騙犯遭判刑6年5月入監服刑。今年1月23日假釋出獄,他高調發布影片,自曝曾詐騙26人、分得300萬元。臺北監獄表示,對此深表遺憾、強烈譴責並依法處理,將撤銷該員假釋,返監執行殘餘刑期1年11月又20日,且不再給予假釋機會。(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廖姓詐騙犯遭判刑6年5月入監服刑。今年1月23日假釋出獄,他高調發布影片,自曝曾詐騙26人、分得300萬元。臺北監獄表示,對此深表遺憾、強烈譴責並依法處理,將撤銷該員假釋,返監執行殘餘刑期1年11月又20日,且不再給予假釋機會。
北監說,對於前假釋出監受刑人於網路拍攝影片,高調分享詐騙手法,造成嚴重負面社會觀感,深表遺憾、強烈譴責並依法處理。北監也提到,矯正署8月10日接獲該輿情後,立即掌握相關資訊並即時通報法務部保護司聯繫雲林地檢署,瞭解保護管束執行情形。北監也在15日接獲雲林地檢署來電通知,將正式函文撤銷該員假釋,返監執行殘餘刑期1年11月又20日,且不再給予假釋機會,以達維護社會秩序、司法威信與公平正義。
北監表示,假釋制度乃爲鼓勵受刑人悔改向善、重返社會,仍須依法遵守保護管束規定,如有違反,將面臨假釋撤銷之處置。該員不珍惜國家給予之恩典,終要爲自身錯誤行爲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