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詐騙犯抖音高調炫耀!囂張言論惹怒檢方 雲林警方通知到案

西螺分局13日通知假釋中的廖姓詐騙犯(左一)到案說明。(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縣一名廖姓詐騙犯遭判刑6年5月入監服刑。今年1月23日假釋出獄,附帶保護管束至2027年1月12日。廖男不僅毫無悔意,反而在抖音平臺高調發布影片,自曝曾詐騙26人、分得300萬元,並嘲諷政府僅能強制扣押7200多元,大言不慚地喊話「想賺錢可以找他,西螺分局今(15日)以刑法煽惑他人犯罪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立委黃珊珊今(15日)於立法院質詢時播放該段影片,影片內容引發社會譁然。廖男在影片中不但誇耀自己的詐騙戰績,被關完出去還可以花,還聲稱「可以拿判決書到詐騙公司應徵當主管」、「想賺錢可以找我,我可以給各種意見」。黃珊珊質疑,假釋期間居然還能拍攝並上傳如此囂張的影片,恐讓部分年輕人誤以爲加入詐騙集團是一種光榮行爲。

法務部長鄭銘謙答詢時直言「這是非常可惡的行爲」,行政院長卓榮泰當場指示鄭銘謙,務必查明個案並採取行動,強調這樣的行爲在社會上不應該存在。

內政部長劉世芳收晚證實,內政部已於本月9日通知抖音平臺將影片下架,13日中午由警方廖嫌通知到案,並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啓仁今(15日)發佈新聞稿指出,假釋附保護管束人廖某凱在網路社交平臺高調錶示自己詐欺26名國人之犯行,從受害人財損中分得300多萬元、政府僅能強制扣押7200多元,而且爲了假釋,才賠償被害人部分款項,並提及想賺錢可以找他等語,公然挑釁被害人及社會,並有煽惑他人犯罪之嫌,西螺分局已13日通知廖男到案,今(15日)以刑法煽惑他人犯罪函送地檢署偵辦。

朱啓仁指出,廖男前因詐欺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5月確定,入監服刑後於今年(2025年)1月23日假釋附保護管束出監,管束期間至2027年1月12日,觀護人在管束期間對其進行一對一教化,叮囑其應遵守法律與規範,不得再重蹈覆轍,然而廖男不僅未知悔改,反而公然拍攝併發布內容惡劣、挑釁司法威信及社會良知的影片,態度囂張,視法律爲無物,雲林地檢署今(15日)通知其到案說明,並向法務部提報撤銷其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