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出監狂炫騙300萬隻罰7千 北監3點回應:不再給他假釋機會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廖姓男子多年前因犯下詐欺案件被判刑,直到今年1月才假釋出監,沒想到他卻在抖音平臺拍片「分享經歷」,炫耀騙了26人、不法所得高達300多萬元,法院卻只扣了他7000多元。對此,臺北監獄15日深夜發出3點聲明,表明廖男將返監執行殘餘刑期,未來不會再給予假釋機會。
▲廖男在雲林被查獲。(圖/記者遊瓊華翻攝)
據瞭解,廖男因犯下詐欺案件,被法院判處6年5個月有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多年,直到今年1月23日才假釋出監;他重獲自由之後,竟在抖音平臺拍片大談犯罪過程,聲稱詐騙26人,拿到不法所得高達300多萬元,法院卻只強制扣款7000多元,而且他原本根本不打算賠錢,贓款也早就花光,是爲了爭取假釋纔會和被害人和解,最後甚至炫耀判決書就是他的履歷表、若有人想「賺錢」可以找他。
影片曝光之後立刻引起網友撻伐。雲林縣西螺警分局15日以煽惑他人犯罪將廖男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也已提報撤銷廖男的假釋。
臺北監獄15日深夜發佈3點聲明,表示對這件事情深表遺憾及強烈譴責,後續將依法處理,目前監所已經收到雲林地檢署通知,將正式函文撤銷廖男的假釋,並令他返監執行殘餘刑期,共計1年11個月又20日,而且未來不會再給他假釋的機會。
臺北監獄迴應全文如下:
一、對於前假釋出監受刑人於網路拍攝影片,高調分享詐騙手法,造成嚴重負面社會觀感,本監深表遺憾、強烈譴責並依法處理。
二、法務部矯正署於114年8月10日接獲該輿情後,立即掌握相關資訊並即時通報法務部保護司聯繫雲林地方檢察署,瞭解保護管束執行情形。本監業於本(15)日收到雲林地檢署來電通知,將正式函文撤銷該員假釋,返監執行殘餘刑期1年11月又20日,且不再給予假釋機會,以達維護社會秩序、司法威信與公平正義。
三、重申假釋制度乃爲鼓勵受刑人悔改向善、重返社會,仍須依法遵守保護管束規定,如有違反,將面臨假釋撤銷之處置。該員不珍惜國家給予之恩典,終要爲自身錯誤行爲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