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偷拍女友口交片 分手後傳照嗆聲:給妳客人看

嘉義一名廖姓男子與前女友交往期間,竟趁2人性行爲時偷拍對方爲他口交的性影像,分手後還傳送性愛照恐嚇「我會傳照片給你的客人朋友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嘉義一名廖姓男子與前女友交往期間,竟趁2人性行爲時偷拍對方爲他口交的性影像,分手後還傳送性愛照恐嚇「我會傳照片給你的客人朋友看」。更惡劣的是,法院核發保護令要求刪除影像後,廖男仍陽奉陰違。嘉義地院審結,依3項罪名合併判處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男去年9月間在嘉義市住處與女友發生性行爲時,竟未經同意偷偷用手機側錄對方爲他口交的過程。隔月28日兩人因故爭執,廖男竟惱羞成怒,透過LINE傳送4張私密照給女方,還嗆聲「我會傳照片給你的客人朋友看」、「我會報仇的你放心」,讓女友心生恐懼。

雖然法院在去年11月7日核發保護令,要求廖男必須刪除所有私密影像,警方也於4天后告知保護令內容,但廖男仍置之不理。今年1月17日警方持搜索票到廖男住處,當場查獲iPhone12手機內仍存有被害人的性影像。

法官審理時認爲,廖男偷拍性影像、恐嚇及違反保護令等3項犯行明確,且犯後雖坦承犯行卻未能與被害人和解,分別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照相攝錄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5月。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2月。又犯違反保護令罪,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扣案手機則依刑法規定宣告沒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