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偷拍女友4位女兒洗澡 分手6年傳照1句話嘲諷

▲女子洗澡被偷拍。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宜蘭縣一名46歲楊姓男子,與前女友交往期間,竟偷拍前女友4名女兒的洗澡及裸露影像,多年後將照片傳給前女友小女兒,甚至還無恥的嘲諷一句話,讓全家人超怒報警。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楊男有期徒刑1年,可易科罰金36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楊男與前女友從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交往,期間前女友帶着4名女兒跟楊男同居,豈料楊男竟偷拍4姊妹洗澡、裸露影像,而且小女兒當時才就讀國中。

楊男與前女友2017年分手,結果在今年9月,楊男透過臉書MESSENGER傳送偷拍影像給前女友小女兒,還嘲諷「我剛剛上情色網站…怎麼有你們全家人的影片」,讓前女友全家憤怒不已報警提告。

宜蘭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後,依據被害人陳述及相關事證,認定楊男的偷拍行爲屬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對大女兒、二女兒及三女兒的犯罪行爲分別論罪。至於當年仍未成年的小女兒,楊男則被判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錄罪。最終,法院裁定楊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得以易科罰金3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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