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創新版上市誘因 證交所鬆綁4規範
爲了增加創新版以及外國企業來臺上市,證交所鬆綁4規範。(圖/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20日與證交所及證買中心共同舉辦「亞洲創新籌資平臺」記者會,爲21日登場的亞洲創新籌資平臺啓動典禮暖身,展現臺灣打造亞洲版那斯達克的決心,爲吸引創新版及外國企業來臺上市,證交所也提出4點鬆綁細節。
證交所總經理李愛玲表示,臺灣資本市場表現持續亮眼,截至9月底,上市櫃公司總市值規模達90兆元,國家別排名全球第8名;其中,上市半導體產業市值佔比達48%,在科技羣山加持及供應鏈完整的優勢下,現在正是資本市場把握契機、加速前進的關鍵時刻。
而總統賴清德及閣揆卓榮泰日前也提到,政府將全力支持打造臺灣成爲亞洲那斯達克,此時推出亞洲創新籌資平臺,也期待能充分運用臺灣智慧科技島的優勢;證交所指出,延續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資本市場壯大計劃成果,亞洲創新籌資平臺將從「聚焦重點產業」、「法規鬆綁」及「強化推動策略」3大重點出發,吸引更多國內外優質企業在臺掛牌。
在聚焦重點產業部分,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組成資本市場服務團,整合多元板塊資源,透過上市一般板、上市創新板、上櫃、興櫃及創櫃板等完整板塊,服務大中小微不同規模企業,推動國家政策重點產業掛牌,涵蓋半導體、人工智慧、AIoT技術、智慧製造、綠能環保、機器人、數位雲端、智慧交通、智慧健康、生技醫療、資安安控、次世代通訊、無人機及國防航太等前瞻新經濟產業。
在法規鬆綁部分,李愛玲強調,國際主要交易所正積極爭取前瞻新經濟產業掛牌,臺灣的資本市場絕不能缺席,創新板以市值爲核心,不以獲利爲要件,申請IPO條件具國際競爭力,是最具實力滿足國內外創新企業需求的資本市場板塊。因此,證交所再度調整創新板及外國企業來臺上市相關規範,刻正修正相關規章,鬆綁細節有4點。
首先是創新板採行一般板交易制度,開放創新板股票得爲當衝標的、鬆綁投信基金投資創新板股票額度;其次爲精進創新板本國公司上市制度,只要符合上市一般板獲利條件的本國公司申請創新板上市,股票集保期間自2年縮短爲1年,並免除3年的承銷商保薦,上市後申報會計師內控制度專案審查報告亦由3個會計年度縮短爲1個會計年度。
第3點則是優化創新板及一般板外國公司上市制度,針對主要營運地或股東結構(持股逾30%或具控制力者)均未涉及陸港澳地區的外國企業,調整臺籍董事席次過半規範,僅須設置臺籍獨立董事至少2席。另承銷商保薦期間及上市後申報會計師專審報告均由3年縮短爲1年。
最後則是創新板、上市一般板、上櫃可互相轉板,也就是上市一般板公司、創新板公司、上櫃公司自掛牌日起屆滿1年後,符合各板塊申請條件者,得互相轉板。
證交所說明,配合上開法規鬆綁,也將同步新增多項配套措施,包括精進對外國公司股權及營運地之審查機制、強化外國公司申請終止上市時相關配套機制、加強外國公司資訊揭露、提高外國公司法人說明會召開頻率等,以兼顧市場開放及投資人權益保護。
在強化推動策略部分,爲爭取國內外優質企業加入臺灣資本市場,證交所將以嶄新推動策略開發案源公司,除持續深耕中介機構及創新生態圈外,將進一步結合大型市值企業、金控集團及國際創投,合作開發潛力企業在臺上市,並優先聚焦東南亞市場及美西矽谷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