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臺版那斯達克 4規範鬆綁
金管會、證交所、櫃買中心20日舉行亞洲創新籌資平臺記者會,並宣佈鬆綁創新板、外國企業掛牌上市規範。(證交所提供/柳名耕傳真)
亞洲創新籌資平臺將在今天啓動,金管會、證交所、櫃買中心20日率先暖身,爲了推動臺灣成爲亞洲的那斯達克,證交所再度鬆綁創新板及外國企業來臺上市規範,包括開放創新板當衝、縮短集保期限以及符合一定條件免除承銷商保薦,並開放創新板、上市一般板、上櫃可互相轉板。
證交所總經理李愛玲表示,臺灣資本市場的表現持續亮眼,統計至9月底,上市櫃公司總市值規模已經達到90兆元,在全球國家中排在第8名,而上市半導體產業市值佔比達48%,在科技羣山加持及供應鏈完整的優勢下,現在正是臺灣資本市場把握契機、加速前進的關鍵時刻。
爲了打造臺灣成爲亞洲的那斯達克,證交所、櫃買中心等單位共同推出亞洲創新籌資平臺,證交所指出,平臺將以聚焦重點產業、法規鬆綁以及強化推動策略3大重點出發。
在聚焦重點產業,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將整合多元板塊資源,透過上市一般板、創新板、上櫃等完整板塊,服務大中小微各規模企業,推動國家政策重點產業進行掛牌,包括半導體、機器人、智慧交通、國防航太等產業。
至於法規鬆綁,李愛玲指出,目前國際主要交易所都在爭取新興產業掛牌,創新板不以獲利爲要件而是以市值爲核心,創造滿足國內外創新企業需求的資本市場板塊,因此再度鬆綁4點規範。
首先是開放創新板股票可作爲當衝標的,並鬆綁投信基金投資創新板股票額度;其次爲符合上市一般板獲利條件的本國公司申請創新板上市,股票集保期間自2年縮短爲1年,並免除3年的承銷商保薦,上市後申報會計師內控制度專案審查報告縮短爲1個會計年度。
第3點則是優化創新板及一般板外國公司上市制度,針對主要營運地或股東結構未涉及陸港澳地區的外國企業,僅須設置臺籍獨立董事至少2席,承銷商保薦期間及上市後申報會計師專審報告均縮短爲1年。
最後則是創新板、上市一般板、上櫃開放互相轉板,在掛牌日起屆滿1年後,符合各板塊申請條件者,將可互相轉板;證交所強調,雖然鬆綁規範,但也會新增配套措施,如精進審查機制、加強外國公司資訊揭露及增加法說會頻率,確保投資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