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詐血汗錢怎麼討回來?竹檢主任檢察官解釋求償步驟
新竹地檢署26日結合產官研簽署MOU正式成立詐欺預警中心,盼守護民衆的血汗錢。(邱立雅攝)
新竹地檢署26日結合產官研簽署MOU正式成立詐欺預警中心,根據竹檢統計,近1年來,詐騙案單月最高財損金額突破2.2億元,民衆若遭詐騙,是否有機會拿回損失金額?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也說明現今可行的資產防護機制。
新竹地檢署統計,近1年來,單月財產損失金額最高破2.2億元,顯見高資產族羣高度受害,整體遭詐欺金額遠超過臺北、新北、桃園、臺中等六都,顯示大新竹地區居民受害嚴重程度。
此外,新竹地檢署也發現,高資產對象詐欺手法複雜,如投資吸金、違反銀行法、地面師詐欺等,偵辦需以專案團隊投入大量偵查人力與成本。阻詐成效經統計可見去年阻詐金額僅3億789萬2845元,今年到7月間統計阻詐金額爲2億4671萬2850元。
檢調若破獲詐騙案,有機會拿回遭投資詐騙的錢嗎?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振倫解釋,根據國家打詐2.0以及打詐4法修正中關於詐欺條例以及洗錢防制法中特別規範幾個扣押犯罪所得部分,假設詐欺犯被查到不明財產,可啓動沒收機制,求償部分,根據詐防條例規定,被害人在訴訟中求償可先行調解,強制執行免收執行費,也可降低擔保金額,讓民衆加速求償步驟。
另外,若警方發現詐欺期團還有一些資產,也可做好前期資產保護,例如臺中地檢署前陣子在「神說」案中,扣了數十億元的案例,希望檢察單位能走在詐欺案件發生時序的前面,以保護民衆資產。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表示,檢調單位若無法在案件初始時查獲,被害人數恐將成雪球般增長,要追回損失資產也很難,尤其詐團躲在海外難以查緝,目前只有靠國內金融單位及時攔截,盼公私協助下能有效阻絕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