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涉館長槍擊案 寶和會大哥邵柏傑一審無罪 新北檢提上訴

臺灣高等法院

竹聯幫和堂寶和會實際領袖邵柏傑,被控涉入網紅「館長」陳之漢槍擊案、紅景天吸金案主嫌謝忠奇勒贖案,遭新北地檢署依組織犯罪等罪起訴。但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爲,檢方舉證不足,判決邵男無罪,另幹部劉志強判刑10月。新北地檢署不服判決結果,認爲判決違反經驗法則、論理法則,判決違背法令,已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陳之漢2020年8月在新北市林口區經營的健身房前遭槍擊,槍手劉丞浩自首,聲稱是不滿因性騷擾事件被肉搜,但檢警查出是寶和會組長施俊吉以25萬元代價教唆劉開槍。

檢警循線查出,寶和會大哥邵柏傑與幹部劉志強等人是幕後藏鏡人,兩人另涉紅景天吸金案主嫌謝忠奇遭勒贖案、立法院李世仁槍擊案、北市濱江街槍擊案,新北檢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邵、劉2人。

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認爲,劉志強有毒品、傷害等前科,素行非佳,對謝忠奇恐嚇取財,且直到案件審理時才坦承犯行,判刑10月。

至於邵柏傑涉案部分,合議庭認爲,檢方舉證不足;雖然邵男曾在案發當天涉足案發地點,但查無邵指揮寶和會幫衆恐嚇取財事證,不足以證明邵以寶和會前會長或實質領袖身分,參與犯罪,因此判決邵無罪。

新北檢表示,已針對邵、劉2人判決部分,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