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證明指揮槍手槍殺館長 寶和會精神領袖邵伯傑獲判無罪

疑爲竹聯幫和堂寶和會實際領袖的邵伯傑,被新北地檢署認定參與館長槍擊案、紅景天吸金案主嫌謝忠奇勒贖案等罪,依組織犯罪條例起訴。但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檢方所指摘均無積極事證足以證明,諭知無罪。(資料照)

疑爲竹聯幫和堂寶和會實際領袖的邵伯傑,被新北地檢署認定參與館長槍擊案、紅景天吸金案主嫌謝忠奇勒贖案等罪,依組織犯罪條例起訴。但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檢方所指摘均無積極事證足以證明,諭知無罪。

2020年8月,網紅館長陳之漢在自身經營的健身房前被近距離開槍,槍手劉丞浩開槍後自首,稱是因性騷擾事件被肉搜不滿,但檢警追查發現背後是寶和會組長施俊吉以25萬元代價指揮劉開槍。

檢警又另外查出背後影武者疑似是邵伯傑與幹部劉志強等人,且兩人另涉紅景天吸金案主嫌謝忠奇勒贖案、立法院李世仁槍擊案、臺北市濱江街槍擊案等案件,偵結依組織犯罪條例等起訴邵伯傑、劉志強。

合議庭審理後,認爲劉志強有毒品、傷害等前科,素行非佳,參與寶和會期間對謝忠奇恐嚇取財,且直到案件審理時才坦承犯行,從重依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10月。

合議庭則認爲檢方所提出事證,均無法證明邵伯傑曾涉入其中;其中一案邵伯傑雖然曾在同一日踏足案發地點,但查無邵伯傑指揮寶和會成員恐嚇取財的內容,認定其餘有關邵伯傑與寶和會成員接觸、見面等市政,都難以此認定邵伯傑就是寶和會前會長或是實質領袖,並且參與刑案犯罪,因此諭知邵伯傑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