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黨應以倒閣爭取組閣權

(圖/本報系資料照)

面對執政黨來勢洶洶的大罷免攻勢,在野陣營定調以「倒賴不倒閣」爲攻防策略。但值得思考的是,在野陣營以「倒賴」爲號召,而完全排除「倒閣」作爲反制執政黨的舉措,是否是適當而有效的憲政手段?

依憲法規定,立法院雖然以全體立委1/4即能發動罷免總統,但立院要決議提出罷免總統的提案,則須由全體立委2/3通過,後續尚須全國公民以「雙1/2門檻」通過,罷免總統才能實現。目前在立院掌握過半席次的在野陣營雖能輕易發動罷免總統,但要將罷免案送出立院大門交付公民投票是不可能的任務。因此,「倒賴」的宣示固然可能具有凝聚非綠選民士氣的作用,但並不是制衡執政黨的有效憲政手段。

至於以立院過半數通過即能實現的倒閣,在野陣營的顧忌是認爲即使通過倒閣迫使行政院長卓榮泰下臺,賴總統仍可再任命另一綠營人士爲閣揆;另一顧忌則是,倒閣通過後賴總統若解散立院重選,在野陣營並無把握在重新舉行的國會選舉中繼續贏得過半數席次。

但筆者認爲,倒閣纔是解決當前憲政僵局,並將我國憲政運作撥亂反正的主要手段,因爲我國當前憲政體制並非總統制,而是具有內閣制精神的半總統制。當總統所屬政黨無法獲得國會過多數席次,若要維持憲政體制的順暢運作,基於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體制精神,總統本於「合乎其憲法義務的裁量權」,應任命國會多數黨或聯盟組閣。

由國會多數聯盟組成的內閣,可能包括、也可能不包括總統所屬政黨,這端視總統能否爭取到國會過半數席次的支持。內閣施政擁有國會多數支持爲後盾,憲政運作才能順暢,而避免當前「朝小野大」的嚴重對立。

筆者想提醒的是,倒閣制度在我國憲政體制中的原理,不僅是迫使閣揆下臺的手段,也是國會多數陣營爭取組閣權的手段。倒閣的最終目的是要迫使總統任命國會多數陣營組閣。

因此,在未來朝野的政治攻防中,國會在野陣營應努力透過有力的政治論述與真正福國利民(而非攏絡特定羣體)的立法以爭取民心;在憲政論述上,則應以國會多數黨組閣爲主要訴求,導正選民的憲政認知。

當在野陣營有把握獲得全國多數民意支持時,仍應伺機而動,透過倒閣的手段爭取組閣權。若總統仍執意任命自己政黨的人士組閣,在野陣營可持續發動倒閣,直到總統願意任命國會多數黨組閣爲止。若總統解散國會重選,則由新國會的多數陣營組閣。

總之,倒閣即便不是當前在野陣營的最佳選項,但仍是未來視政治情勢發展可運用的手段,也是化解我國當前憲政僵局的重要手段。(作者爲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