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8千萬裝紀念燈 立委批諷刺

臺鐵公司爲悼0402太魯閣號事故罹難者,耗資8138萬在花蓮和仁、清水與崇德3處隧道架設紀念燈光,於每年4月2日至6日點亮。(臺鐵提供/陳祐誠臺北傳真)

臺鐵爲悼念2021年太魯閣號事故罹難者,於3處隧道裝紀念燈,每年4月2至6日點燈,但經費高達8138萬元惹議,臺鐵雖聲稱是應家屬建議,但立委質疑經費應花在刀口上,不該將責任推給家屬,且隧道燈光恐衍生安全疑慮,以減損安全方式紀念太諷刺;臺鐵解釋,會避免影響行車。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臺鐵安全、準點、人員改善及工作環境皆未做到位,卻花8000萬做燈光悼念,這筆錢有無花在刀口上,甚至推責任給家屬,難道要大家針對家屬?如今重點方向應是改革與安全提升,公司化後經營更彈性,安全沒做到其他都是白談,別讓國人覺得臺鐵記取事故教訓只剩每年行禮如儀,沒真正放心上。

交通部政務次長、臺鐵公司代理董事長伍勝園說,臺鐵去年事故件數確實較過去多,較大原因是天災地震頻繁,外界確實對紀念燈有意見,最早希望在事故地點立碑,家屬盼有不一樣方式才設燈光,因地點偏遠,停班後才能施作,故費用較高。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指出,民衆在意臺鐵漲票價,調整後收入用於何處,能促成何種改變,像造價8000萬的紀念燈1年僅開5天,就令人覺得「經費這麼高」,且在隧道裝紀念裝置很恐怖,衍生安全疑慮,恐因光亮而不易發現異物,對往生者紀念、對家屬安慰就是臺鐵革新與安全提升,卻用可能減損行車安全方式悼念,是很大諷刺。

臺鐵公司總經理馮輝升補充,與家屬討論多次,包括要設紀念碑或地景形式,但地點涉及太魯閣國家公園保育地,不適合做大量設施,家屬才提光影方式,目的爲追思與反省,警惕臺鐵完成安全改革,設置過程已與相關部門評估避免影響行車,待司機員經過纔開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