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出臺16條措施推進高速公路融合發展

5月9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雲南省推動高速公路融合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政策措施》)進行解讀。

《政策措施》圍繞融合發展基礎、路徑、活力、制度4個方面,明確16條措施。

在完善融合發展基礎方面,明確對於新建(改擴建)高速公路,鼓勵在可研報告中設立融合發展專篇,整體謀劃、並行審批(覈准、備案),而對於存量高速公路,鼓勵盤活低效資產、開發沿線資源,專業化、市場化實施“高速+”項目。同時,盤活土地資源,拓寬投資渠道,突出經營單位主體作用,引導民間資本補充力量,專業化推進“高速+”項目建設運營。

在拓展融合發展路徑方面,支持清單化實施“開口子”項目,通過新增互通立交、改造連接線、推動服務區空間與功能等措施,連接沿線城鎮、園區、企業,服務“老三樣、新三樣、特三樣”等做優做強,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引導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發揮景區出入口作用,加強旅遊運輸、遊客集散等服務配套。支持經營單位依託跨江大橋、綠美公路等,因地制宜打造路域新景區,實現高速與文旅雙贏;支持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等土地用途管控要求前提下,因地制宜利用沿線建築物屋頂、紅線內路域空間、紅線兩側200米範圍內低效存量土地,建設光伏發電設施;支持依託口岸、園區、資源集散地打造物流樞紐,發展“線外物流”;支持依託服務區、停車區等沿線設施建設物流基地,發展“線內物流”;支持州(市)政府通過市場化方式依法將砂石資源作價補充建成、在建、新建高速公路出資缺口。推動符合技術規範要求的固體廢棄物作爲路用材料循環利用;支持經營單位依法依規採集、分析數據,推動數據資產入表。加強整合出省出境客貨流數據信息,爲經濟社會發展決策提供先行指標。

在激發融合發展活力方面,明確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鼓勵經營單位以政府收費定價標準爲上限,自主選擇差異化收費及費率優惠,並支持地方政府與經營單位合作,對特定時期、區域、路段等實行差異化收費。同時,招引民間資本開展專業化經營服務區,支持有序開放、半開放服務區,培育消費場景,開展專業化經營,打造特色品牌。

在強化融合發展保障方面,將政策落實情況納入省級重點改革任務督辦清單,以過程監督、年度評估、綜合考評等手段,充分發揮政策效應。

記者 孟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