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偷吃櫃姐被正宮抓包 小三不認:跟他叫車有優惠
高雄林姓女子和吳姓丈夫結婚多年,2022年起,林女發現吳男頻繁出現在某保養品店外,林女暗地蒐證,才發現吳男出軌張姓櫃姐,氣得對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吳男、張女應連帶賠償林女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女和吳男2017年1月結婚,2022年8月間,吳男開計程車認識張姓女乘客,吳卻發展出婚外情,不僅多次接送張女上下班,還一起出入汽車旅館。
因吳男手機裝有伴侶定位程式,有天林女打電話給吳男未接,打開APP發現他定位在摩鐵,氣得在家質問吳男,當時吳並未承認,僅稱剛好在摩鐵附近,是定位跑掉。
後來林女起疑,暗地開始蒐證,同年10月間,林女果真發現吳男頻繁出現在張女的上班地點附近,氣得趁吳男停車時上前質問,吳男才坦承出軌張女,兩人曾發生過性行爲,還描述兩人認識、約會的過程。
林女聽完吳男「自白」後氣炸,致電張女質問「當妳做出這麼不要臉的事情的時候,妳就應該要知道妳會有這樣子的一天」,張女只能於通話中致歉,事後林女依據手邊證據向吳男、張女提告,合計求償10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吳男承認林女所有主張,願意賠償林女,張女則稱跟吳男叫車有優惠,兩人才會聯絡,她沒跟吳男上過摩鐵或接吻,並未侵害林女配偶權。
但法官勘驗林女、張女通話紀錄,認爲張女曾向林女道歉,並回應「如果妳要提告的話,沒關係」,另林女拍攝的畫面顯示兩人於停車場互動親密,動作疑似親吻。
法官認爲,張女、吳男兩人之行爲確已破壞林女婚姻生活完整與尊嚴,考量雙方經濟背景,判吳男、張女應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吳姓男子出軌張姓櫃姐,法院判兩人應賠償林姓正宮30萬元。示意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