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央會商財劃法 宜蘭代理縣長林茂盛:預算要符合財劃法精神
宜蘭縣代理縣長林茂盛。圖/縣政府提供
行政院今天邀集22縣市首長討論統籌分配款爭議,宜蘭代理縣長林茂盛指出,行政院將一般性補助款轉變爲類計劃型補助,違反財劃法第30條規定,各縣市籌編預算之際,建請行政院讓預算符合財劃法精神,儘速下放至地方,以利地方預算編列與業務推動。
林茂盛表示,今年3月6日財政部長與主計長共同主持財劃法因應會議,已有共識要全面檢討事權並下放權限,落實地方自治,增加各縣市統籌分配稅款額度 。但是,儘管分縣市建議不要修改補助辦法,中央沒有與地方政府溝通,仍然修訂並在上月29日發佈最新補助辦法。
林茂盛指出,原本用於彌補地方政府財政差短的「一般性補助款」,因此轉變爲「類計劃型補助」,地方政府須提出計劃才能獲得中央部會的審覈與覈定 ,違反財劃法第30條「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不能低於前一年度額度」的規定,宜蘭縣一般性補助款從今年的94億,明年下降爲45億。
林茂盛認爲,財劃法第16條之1第3項定義很清楚,且《行政程序法》第7條及第10條規定,行政行爲應有助於目的達成,且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目的 ,而不是逕自裁量,導致離島統籌分配稅款不增反減,且345億元仍需待修法後分配,是不符合法條精神的做法。
他說,行政院研議的措施,特別是類計劃型補助,可能導致中央與地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卻未能符合財劃法規定與精神,反而增加業務量。建請行政院在各縣市正在籌編預算之際,讓預算符合財劃法精神,儘速下放至地方,以利地方預算編列與業務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