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中心:政院未編足國軍志願役加給預算 未依法行政
立法院預算中心提出202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整體評估報告,內容指出,2026年度國防部主管單位預算案雖再創新高,但卻未依法律規定編足志願役加給,不符合依法行政原則。圖/軍聞社提供
立法院預算中心提出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整體評估報告,內容指出,115年度國防部主管單位預算案雖再創新高,但卻未依法律規定編足志願役加給,不符合依法行政原則;另國防部佔該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比率18.5%,爲近年新高,且未來年度仍恐持續增長,行政院應注意對其他政事經費需求的排擠。
預算中心表示,國防部於115年4年期國防總檢討第4章「推動國防改革優先要務」中表示,將遵總統宣示,優先編列特別預算,讓國防預算達GDP3%以上目標。而115年度國防部主管預算案總額約爲8060億元,佔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率爲2.82%,若參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模式加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預算,該年度預計國防經費總額將達9495億元,佔GDP比率已增爲3.32%。
預算中心表示,軍人待遇條例第5條有關志願役加給爲3萬元的規定,業經總統公佈並明定自115年1月1日起施行,但115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卻未依法優先編足所需經費。
預算中心說,按國軍志願役人力編現比不足8成的問題存在已久,爲改善國軍招募及留才誘因,除行政院同意自114年4月起調增志願役勤務加給外,立法院也於114年6月通過軍人待遇條例修正案,將志願役加給明定爲每月3萬元,案經總統於114年6月27日公佈,並將自115年1月1日施行。但115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中,國防部就志願役加給僅按行政院覈定標準編列270億5479萬2千元,未按軍人待遇條列第5條有關志願役加給每月3萬元的規定,優先足額編列法定義務支出,難謂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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