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客戶應酬趁女秘書醉了脫掉她內褲 他賠了100萬獲緩刑
陸姓企業主管帶女秘書與客戶在日本料理店應酬,女秘書酒醉,他請板娘一起將女秘書送到飯店投宿,卻乘機猥褻;臺北地院審理,陸賠償100萬元,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判陸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陸與被害女子本是主管與部屬的關係,2022年2月16日晚間6時20分,陸以工作應酬爲由,與被害人前往臺北市中山區日本料理店與客戶應酬。
被害人席間飲酒呈現泥醉,晚間10時30分,陸請日本料店板娘一起將女秘書帶去連鎖大飯店投宿,板娘將被害人安置於牀上後離去。
檢察官指控,陸未與板娘同時離開,趁女秘書已醉不能抗拒,徒手隔着女秘書的外褲撫摸下體,並開始脫掉外褲、內褲爲猥褻行爲,女秘書後來嘔吐稍微回覆意識,對陸表示拒絕,陸才停手。
女秘書之後通知2名友人到場,向他們哭訴被猥褻的過程,再向中山分局報案,檢方偵辦起訴陸,法院審理,陸自白。
判決書說,陸對女秘書的性自主決定權不尊重,念及他坦認犯行,與被害人和解並全額給付100萬元完畢,足見已有悔意,考量犯罪動機、參考檢察官、告訴代理人及辯護人的相關意見,依法量刑,宣告陸可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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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姓企業主管帶女秘書與客戶在日本料理店應酬卻乘機猥褻。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