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廠商合謀虛報發票貪5萬元 臺中里長認罪願捐20萬求緩刑

臺中市南屯區春安裡裡長閻新懃涉與江姓廠商合謀虛報發票,貪污5萬餘元,臺中地院14日續審,閻新懃和江姓廠商都認罪。(潘虹恩攝)

臺中市南屯區春安裡裡長閻新懃涉與江姓廠商合謀,藉垃圾焚化爐回饋補償金,購買60個按摩枕做爲父親節禮品贈予弱勢里民,卻以購入150個按摩枕向中市環保局請款,貪走約5萬元差額。臺中地院14日審理,閻新懃和江姓廠商都認罪,閻的辯護人並表示,閻願意捐20萬元公益捐,希望法官給予緩刑機會。

起訴書指出,閻新懃2022年間經由南屯區公所向臺中市環保局提出「南屯區文山垃圾焚化爐回饋補償金使用計劃書」,計劃採購單價665元的按摩枕,作爲父親節活動禮品,致贈裡內獨居或中低收入戶等弱勢里民約150人,她卻與江姓廠商合謀虛報採購數量涉貪。

閻新懃與江姓廠商謀畫,由江姓廠商向上遊廠商訂購60個按摩枕,以江的公司開立不實交易數量150個的統一發票,閻新懃再以不實發票向南屯區公所申請覈銷,致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公文書,並撥付公款給江姓廠商,貪污差額5萬6790元。

專案小組今年3月搜索閻新懃住處及裡辦公處,同步到南屯區公所及涉案廠商辦公室調閱資料,通知閻新懃、江姓廠商、許姓助理及裡幹事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復訊後,認爲閻新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當庭諭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全案14日續審,閻新懃和江姓廠商都出庭,針對檢察官起訴之內容,皆坦承認罪。閻的辯護人表示,閻坦承認罪且繳回5萬6790元不法所得,將會捐20萬元公益捐,希望爭取減輕其刑獲緩刑;江的辯護人則說,江女沒有前科、坦承犯行,且非公務員身分,希望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