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貪5萬元下場慘!臺中里長勾結廠商私吞回饋金 遭羈押起訴
▲臺中春安裡裡長閻新懃勾結廠商,侵吞焚化爐回饋金遭起訴。(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白珈陽、黃資真/臺中報導
臺中市南屯區春安裡裡長閻新懃勾結56歲江姓廠商,向環保局請款購買150個按摩枕作爲父親節禮品送給里民,實則購入60個,吞掉剩餘的5萬多差價。臺中地檢署聲押閻女獲准的1個月後偵結,起訴閻姓里長、江姓廠商。
臺中地檢署黃裕峰、陳東泰檢察官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及駐署司法警察、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等單位,偵辦本案。調查發現,閻女於2022年間經由南屯區公所向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出南屯區文山垃圾焚化爐回饋補償金使用計劃書,規劃採購單價665元的按摩枕作爲父親節活動禮品,致贈轄內獨居老人、中低收入戶等弱勢里民約150人。
然而,閻女卻與廠商江女合謀,由江女向上遊供貨業者訂購60個按摩枕交貨,再由其公司開立不實交易數量150個的發票,給閻女向南屯區公所申請覈銷,賺取差價5萬6790元。
專案小組於今年3月25日持搜索票前往閻女住處及裡辦公室等處搜索,,同步至南屯區公所及涉案廠商調閱資料,通知閻姓里長、許姓助理、江姓廠商及里幹事等人到案說明。
檢方復訊後認閻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當庭諭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今天全案偵查終結,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商業會計法之填制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起訴閻女、江女,審酌2人已於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臺中地檢署署秉持有案必查、有據必辦之原則,嚴懲貪污不法犯罪,期能有效斷絕貪腐,維護政治清明及國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