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刺、骨頭是垃圾還廚餘 環保局揭迷思 一堆人丟錯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魚刺、骨頭屬於一般垃圾,不要分類到熟廚餘。(圖:shutterstock/達志)

魚類和肉類是餐桌上常見的料理,不過吃剩的魚刺、骨頭該怎麼處理?新北市環保局表示,許多民衆以爲魚刺、骨頭是熟廚餘,其實這是錯誤迷思,它們屬於一般垃圾,要裝入專用垃圾袋後,交給循線垃圾車。民衆若未按規定丟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

新北市環保局日前在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發文表示,骨頭、魚刺其實不是廚餘,很多人都會把它們分類在熟廚餘,就連小編以前也這樣做,後來才知道骨頭、魚刺會刺傷養豬戶的豬,它們屬於一般垃圾,應裝入專用垃圾袋交給循線垃圾車。

貼文引發討論,許多網友坦言,「還以爲吃剩的骨頭和魚刺屬於堆肥類廚餘」、「記得骨頭和魚刺可作堆肥」、「我們社區是把它當生廚餘」。

新北市環保局曾在官網說明,家戶廚餘分爲2類,包括養豬(熟)廚餘、堆肥(生)廚餘,其中熟廚餘中的肉類,包含雞、鴨、魚、牛、羊、豬肉等,不過各式動物骨頭爲一般垃圾。

此外,塑膠袋、保麗龍、藥品、玻璃、金屬、電池、牙籤、竹筷、湯匙、調味包、乾燥劑、破碎碗盤、衛生紙、樹枝、樹幹、糉葉、發黴食品、筍殼其他垃圾等,不適合豬食,也不適於堆肥,不予回收。

提醒民衆,若未按規定丟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臺幣1200至6000元罰鍰。